继承声明公告
申请人:郭霞方、罗海红、李媛媛
被继承人: 李城林
申请人郭霞方、罗海红、李媛媛因继承被继承人管木香的不动产权,于2020 年5 月 11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李城林于 2019年 10月 21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六巷3号205房,证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6467号、粤房字第0883254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罗海红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5 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