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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利华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6-05 16:14: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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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利华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肖利华、肖玉玲、肖细玲

  被继承人:池强茂

  申请人肖利华、肖玉玲、肖细玲 因继承被继承人 池强茂 的不动产权,于2020年 6月 2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池强茂 于 2020年5月26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291-3号202房。 粤(2020)大埔县不动产权第 0004189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肖利华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 6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