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大埔县审计局关于报送全县2017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来源:大埔县审计局  时间:2018-01-10 10:01: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大埔县审计局关于报送全县2017年国家和省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埔审[2017] 10 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对全县2017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呈报县政府,并按规定抄送市审计局。
  我局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向有关单位提出了整改和纠正意见及建议。本报告相关内容我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附:关于大埔县2017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大埔县审计局
                                           2017年12月29日




关于大埔县2017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广东省2017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粤审财﹝2017﹞35号)的要求,以及梅州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对大埔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本次跟踪审计,主要采取发放审计调查表、座谈了解、审核财务和业务资料等多种方式,延伸抽查了三河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茶阳镇卫生院迁建工程建设程序。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
  根据省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省财政厅与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财政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大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对落实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政策措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进行了具体部署,积极推动大埔县医疗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及实施情况
  1.政策执行落实情况
  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健全情况。2017年6月12日,专门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埔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政策落实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2017年7月5日,结合大埔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埔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分解六大类11项工作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一名县领导挂点,负责抓好项目落实。
  2.项目推进进展情况。
  (1)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对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定位进行优化配置,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县人民医院二期改扩建工程,计划投资2.96亿元,已经完成了立项、环评和概念设计,计划2018年上半年开工;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计划投资3.62亿元,采用PPP模式实施,落实本项目的融资、设计、施工和运营工作,并于9月底完成公开招标,10月底正式开工;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计划投资8545万元,与县中医医院打包PPP模式实施,同步进展。
  (2)镇级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计划用三年时间投入3.60亿元,对全县镇卫生院进行迁建、改扩建。目前,银江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三河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进入装修,即将投入使用;枫朗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等待装修;茶阳镇卫生院迁建工程于8月初开工,已完成桩基和护坡工程;桃源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完成主体;湖寮镇卫生院新建门诊大厅及附属楼修缮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进入装修,即将投入使用;西河镇卫生院迁建工程8月份完成招标,9月份开工,计划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光德镇卫生院迁建工程8月份完成招标,9月份开工,现已完成桩基工程,计划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百侯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封顶;高陂镇卫生院迁建工程,计划投资2亿元,目前已完成用地规划、审批、可研、初设、概算及立项,正在积极推进,计划2018年3月份开工,2019年5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村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根据各镇摸底上报全县共需升级改造232间村卫生站,其中新建及改造188间,修缮44间。至2017年10月底,全县已完成新建、改造126间,其余106间正在动工。
  (4)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情况。
  ①医务人员岗位津贴。按照省财政对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上级财政拨补资金人均567元已发放,县级配套资金正在报县政府批准后补足发放。
  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按照各镇卫生院的实际编制数,每人每年1.20万元的标准核拨事业费,已于9月份全额拨付到各镇卫生院。
  ③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按照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卫生站医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行政村2万元,县财政局已将资金拨到县卫计局专户,县卫计局将对卫生站医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到个人账户。
  ④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按照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每个乡镇卫生院特设2个全科医生岗位,对每个特设岗位每年补助6万元,县卫计局未确认全科医生名单,县财政未拨付资金。
  ⑤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情况。2017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中央、省、市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已下拨,县级承担部分已纳入年初预算。
  3.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1月20日)。
  (1)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资金。中央财政基建投资下拨县级中医医院升级建设资金5000万元,省财政下拨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综合医院升级建设资金462万元、县级中医医院升级建设资金4000万元、县级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资金700万元,合计10462万元,县财政未拨付使用;省财政下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资金1128.80万元,县财政已拨付使用176.65万元,未拨付使用952.15万元。
  (2)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资金。省财政下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资金598万元、乡镇卫生院示范点建设资金200万元,合计798万元,县财政未拨付使用;县政府将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安排用于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县财政已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工程进度款1189.31万元,结存未拨付2810.69万元。
  (3)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资金。省财政下拨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资金937.50万元,县财政已全部拨付。
  (4)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资金。省财政下拨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津贴479.81万元,县财政已全部拨付。
  (5)增加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资金。省财政下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1138.50万元,县财政已全部拨付。
  (6)提高村卫生站医生补助资金。省财政下拨村卫生站医生补贴490万元,县财政已全部拨付。
  (7)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资金。省财政下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240万元,县财政未拨付使用。
  (8)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资金。中央、省、市财政下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531.99万元,县财政已全部拨付。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够具体,未能明确到每个项目的工作目标、任务、路线图;二是台账内容不够细化,未能逐条逐项建立相应信息,细化时间节点,无法准确掌握项目实际进展状况。
  (二)大部分建设资金未拨付使用。中央、省、市、县财政到位建设资金共17326.30万元,县财政结存未拨付使用15022.84万元。
  (三)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未拨付使用。省财政下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240万元,至审计日止未拨付使用。
  三、审计建议
  (一)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任务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制订细化实施方案,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任务指标落实到具体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做实各个项目进度时间表、路线图,有效推动各个项目有序实施。
  (二)完善项目建设台账内容。一是要记录项目的立项、审批、征地、拆迁、招投标、资金计划批复等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合规、合法性;二是要记录项目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和协调解决情况,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化、规范化和真实性;三是要记录投入使用情况以及明确项目承包责任人,确保项目建设使用效益性;四是要记录资金拨付及支出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防止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