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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6-17 11:11: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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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医保局编制起草了《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更好地服务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提高规划编制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2年7月17日前向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埔县医疗保障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53-5555365(县人社局),0753-5559286(县医保局)。

  附件:《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埔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目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 1

第一节 发展基础.................................................................. 1

第二节 机遇挑战.................................................................. 6

第二章 发展方向与目标.............................................................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0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1

第三章 用好人社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5

第一节 融入“双区”人社领域合作............................. 15

第二节 推动我县苏区振兴发展建设............................. 16

第三节 促进乡村振兴与城乡发展................................. 17

第四章 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优先战略........................ 18

第一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 19

第二节 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力度............................. 20

第三节 有序推进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22

第四节 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3

第五章 建设更加全面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24

第一节 全面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25

第二节 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25

第三节 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 28

第四节 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29

第六章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1

第一节 推进人才资源与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发展....... 31

第二节 提升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2

第三节 着力打造实用型技能人才队伍........................ 34

第四节 建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36

第五节 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37

第七章 形成更具活力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 38

第一节 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 39

第二节 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 40

第三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改革.................... 40

第四节 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 41

第八章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42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42

第二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43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44

第四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 46

第五节 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保障............................. 47

第九章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49

第一节 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49

第二节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50

第三节 加强人社系统队伍行风建设............................. 52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3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53

第二节 强化法治建设....................................................... 53

第三节 实施重大项目....................................................... 54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54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导....................................................... 55

附件: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55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我市、我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战略机遇期。根据《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大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谋划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向更高水平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两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认真领会市委“六争六补”和“123456”发展思路,贯彻落实县委“456”工作举措,坚持统筹谋划、改革创新、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就业局势持续保持稳定。坚持把稳就业放在首位,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全面落实省“促进就业九条”,出台多项“稳就业、保居民就业”配套政策文件,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业规模稳中有升。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各项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扎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特定群体就业创业和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通过举办各类就业服务招聘会及区域劳务对接活动,加强了区域人才、劳务交流合作。“粤菜师傅”等就业工程深入推进,劳动者素质普遍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50人。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扩面征缴持续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制度内全覆盖。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妥推进。基本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深入开展,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基本建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及时落实各类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及发放政策,参保群众社保待遇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数将分别达到3.7万人、18.07万人、2.12万人、2.43万人;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41万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3.94万人、生育保险2.52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0.47万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85%和75%左右。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0%,职工特定门诊各病种政策范围报销比例在75%以上,城乡特定门诊各病种政策范围报销比例在60%以上。

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坚持人才引领发展,全面落实市“人才新政20条”,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才发展环境和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和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全面落实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方案。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引进医疗卫生类、教育类等民生保障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进入事业单位,畅通“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事业单位渠道,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服务质量。截至2020年底,全县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0.62万人。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更加完善,处理效能不断提升。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矛盾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得到积极稳妥处置。劳动关系协调、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工资支付保证金、风险防范预警、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企业人工成本监测、薪酬调查、工资指导线制度和企业最低工资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十三五”时期,全县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231件,涉及劳动者人数231人,涉案金额438.46万元,仲裁累计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8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全县仲裁案件受理零积压,群众信访零投诉,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瞄准贫困群体,加大帮扶力度,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开展就业创业帮扶,在“十三五”期间创建扶贫车间4家,定期对接广州市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引导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全市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2528人,就业率达100%。开展技能培训帮扶。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帮扶培训,补贴贫困劳动力生活费109人。引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学校,县内在读技工学校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率达100%。落实社保兜底帮扶,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落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20年底,已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5172名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10754名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3507名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1369名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实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各种机遇挑战相互交织,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将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环境也在发生变化,新挑战与新机遇并存,需要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重要机遇

中央、省、市、县高度重视,为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十四条国家发展基本方略之一。2018年和2020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提出“六稳”和“六保”方针,就业均是摆在首要位置。2020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做好民生保障,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缓解疫情对青年人就业影响,强化外出农民工就业服务,引导返乡农民工就近就业”,为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人社工作指明重点。省委省政府将民生保障和人才工作深度融入“1+1+9”部署中,用心用情用力保障改善民生。贯彻市党代会提出“狠抓发展第一要务,突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大重点,推进文化名城、生态文明、重点民生建设”工作要求,抢抓老区苏区政策机遇和“双区”建设发展机遇,县委提出“1568”工作举措,着力保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平安四个重点民生问题。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基础。

我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为事业发展孕育新动力。我省经济总量大、产业体系完备、财政实力雄厚,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大力实施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和《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广州市对口帮扶梅州市助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出台,为我县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注入了强大推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日趋完善,为事业的发展提供稳固的制度基础。从中央到省、市一系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密集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结构和职能不断完善,为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构建了稳固的制度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改革创新,我县人社部门已经建立了一套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练就了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精通业务的工作队伍,能深入理解人社政策和相关法规内涵、能准确把握人社工作发展规律,为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内生保障。

二、主要挑战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对世界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在国家重大的战略调整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责任更加凸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也需要更加积极主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不充分依然是突出的短板。一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消费进入瓶颈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传统出口商品受市场冲击较大。二是发展平台和要素保障不足。目前全县尚无国家级发展平台,缺乏优质投资项目。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减收因素较多,地方造血型项目不足。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偏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群众期望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十四五”时期,是我县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速放缓与结构优化并存,我县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

人口形势面临老龄化与净流出的双重挑战。根据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全县常住人口330948人,十年共减少43783人,下降11.68%;60岁以上人口78966人,占23.86%,其中65岁以上人口56428人,占17.05%。从发展趋势看,我县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力净流出规模不断扩大,一方面将加剧老龄化进程,增加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压力,另一方面会影响社会活力、创新动力和经济潜在增长力。“十四五”期间,如何促进我县户籍人口本地就业、保障劳动力资源有效供给、引导人才与产业布局有效对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挑战。

第二章 发展方向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1+9”决策部署,贯彻市党代会提出“狠抓发展第一要务,突出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大重点,推进文化名城、生态文明、重点民生建设”工作要求,抢抓老区苏区政策机遇和“双区”建设发展机遇,实施“1568”思路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参与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人才是第一资源、民生为第一追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支撑保障作用,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深化改革。按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决服从全省全市全县发展大局,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与各领域协同联动,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

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合理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稳定和谐。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劳动者素质整体提升,就业质量明显提高,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建设更加全面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全面建立公平、制度化、城乡一体、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根据政策调整适时适度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十四五”期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8%以上,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保持85%以上,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保持70%左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42万人、17.28万人、2.27万人和2.87万人。

建设更高素质和更实用的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和人才强县战略,主动围绕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聚焦创新型人才和产业发展人才等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瞄准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重点打造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富有开拓精神的优秀人才。盘活本土人才存量,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基础性人才培养,大力开发规模可观、素质优良的乡土人才、实用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十四五”期末,全县专业技术人才达0.7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15:45:40。“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总量达0.5万人,其中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800人,“粤菜师傅”培训500人。

形成更加完善的人事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形成更加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秩序。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健全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企业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重点,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保障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十四五”期末,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8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提供更加高效的公共服务。以提高我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全面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进一步完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设施设备更加完善,服务流程更加规范,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不断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更加完善的基本服务体系。“十四五”期末,“互联网+人社”“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基本普及,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48.6万人,常住人口持卡率达100%,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达100%。

第三章 用好人社政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长期坚持“人社工作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双区驱动”效应、省促进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及乡村振兴等诸多重大机遇和利好政策的叠加助力,用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协同性,全力服务融入“双区”人社领域建设、助力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一节 融入“双区”人社领域合作

深化“双区”人才交流合作。全面落实市“人才新政20条”,县《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抓好引才、聚才、育才、用才工作,打造柔性引才的公共服务平台。致力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促进全县人才与“双区”建设交流融合,加强跨区域人才交流,助推“双区”建设工作。

做好“双区”产业合作人社服务工作。立足广东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定位,围绕梅州“5311”绿色产业体系,契合推动产业加快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打造新型工业优化示范区的要求,针对“外地总部+大埔基地”“外地研发+大埔生产”“外地孵化+大埔产业化”模式,加强与粤港澳、汕潮揭、厦漳泉等地区跨区域产业合作,做好人社的服务和保障工作。与大湾区各地共建劳动保障维权信息沟通制度、劳动保障违法及争议案件协同处理制度。推动实施养老、失业等社保关系跨区域顺畅转移接续。

开展“双区”劳务交流合作。不断扩大与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地市的劳务交流合作范围,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制度,促进区域劳动供求信息共享。按照“搭建一个平台、营造一种氛围、探索一条新路的模式,促进区域性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岗位信息与就业信息的有效对接,加大与珠三角地市联动举办劳务对接专场招聘会的力度,在向珠三角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同时,吸引返乡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有序引导劳动力双向流动,扩大就业。

第二节 推动我县苏区振兴发展建设

补足社会保障短板。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对老区苏区扶持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查漏补缺、提标扩围,实现应保尽保。用好国家、省、市、县各级财政支出补助力度,确保重点老区苏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发放到位,争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资金倾斜政策,逐步补齐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短板。

做好人社帮扶工作。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对老区苏区倾斜扶持政策,精准实施“南粤家政”工程,培训和组织一批本县农民到珠三角从事家政服务。利用省向苏区倾斜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政策,搭建本县人才、科技、产业精准对接融合平台,助力加快振兴发展。

落实人才政策到位。用好苏区政策,主动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进一步落实市“人才新政20条”,县《关于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基础人才、高级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向企业、高新园区流动和集聚上积极有为,吸引更多各类优秀人才支撑苏区振兴发展。

第三节 促进乡村振兴与城乡发展

推动就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深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城乡内生发展动力,促使劳动力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就业是民生之本,通过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拉动就业、落实政策促进就业、转移输出扩大就业等多措并举,广开就业门路,统筹城乡就业,形成政府鼓励、引导、扶持、服务劳动者创业就业,劳动者自主创业、自主择业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就业技能社保精准帮扶。

发挥人力资源在重点地区重点产业的支撑作用。重点做好广州海珠(大埔)产业转移园、大埔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陶瓷)、大埔绿色电力产业、粤闽交界地区文化旅游慢城等我县重点项目的人力资源各项服务工作。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大健康产业,做强文旅产业,壮大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大力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产业人才。

深入开展人社培训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发展。高质量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建设一批粤菜师傅培训平台、工作室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粤菜师傅”工程列入党委政府督办事项。进一步加大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工作力度,培训一批家政、技工、创业、社工类技能人才。配合健全职业农民培养制度,在种植养殖、林业、农机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高素质农民的培训服务。配合开展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围绕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有计划地培养中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鼓励农村实用人才牵头建立合作社或技术协会,支持相关人才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教育。

第四章 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优先战略

继续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工作,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助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第一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

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积极落实落地国家、省、市、县促就业、稳就业、保就业的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多措并举,努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持续提升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加强和完善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建设。做好应对预案和政策储备,完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就业形势统计分析;完善失业预警机制,积极防范失业风险。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变化,适时采取阶段性援企稳岗等政策。

加强就业创业政策落地服务。增强政府创业指导功能,完善普惠性扶持政策。强化创业服务,健全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继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程,加大“广东省促进就业九条”政策宣传和职业技能提升大培训力度。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扶持创业、吸纳就业。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以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做好我县企业用工保障,改善就业环境。引导求职者积极转变就业观念,牢固树立扎根家乡的思想,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引导企业完善人才储备机制、加强人文关怀,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创造拴心留人的环境,打造一支稳定优质的员工队伍。推进建设“农村电商”培训和就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着力培养一批农村电商高技能人才。

推动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覆盖市、县、镇、村的人力资源四级信息网络体系。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扶持促进和规范发展相结合、壮大企业和完善支撑相结合、重点集聚和全面布局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增强创业成功率。

第二节 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力度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做好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高校毕业生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统筹实施“三支一扶”项目,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加强离校未就业“实名制”服务,持续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加大“双困”大学生帮扶力度,确保全数实现就业。

促进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建立完善与珠三角地区结对劳务帮扶关系,加强劳动力输入地和输出地跟踪服务。鼓励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培育宣传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本地劳务品牌,发挥品牌效益,加大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逐步把农民工引向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工就业的产业转型和空间转型。完善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机制,支持稳定就业创业,强化劳动权益保障。

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动态、合理地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精准识别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特定群体就业创业和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加大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加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城镇零就业家庭、长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妇女、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千方百计帮扶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并对有就业和创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工作,全力帮助其顺利实现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第三节 有序推进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构建覆盖城乡、面向市场需求、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的职业培训体制,提高城乡劳动力就业能力。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三项工程。推动形成“粤菜师傅”与粤菜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打造“粤菜师傅”培养示范基地等重点项目;优化提升“南粤家政”工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家政服务,积极与广州等珠三角地市对接,充分用好穗梅对口帮扶机制,开展两地家政等从业人员培训和就业创业合作;擦亮大埔客家菜师傅、客家大嫂品牌,打响“大埔小吃”口碑,提升大埔技能人才的核心竞争力。盘活本土人才存量,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基础性人才培养,大力开发和培养素质优良的乡土人才、实用人才、技能人才队伍。

加强平台培训引导。对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建设及其合作方式加强引导,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发展。推动县级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大力推广“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

积极落实补贴政策。积极落实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围绕产业发展、企业需求和劳动者意愿,深化职业培训模式改革,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按规定向各类重点群体提供免费职业培训或职业培训补贴。

第四节 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着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符合县情、覆盖城乡、更加完善的基本服务体系。夯实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加强业务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促进政策水平、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全面提高。加强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和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加强失业预防和调控,有效防止失业风险。

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加强深入企业一线的调研,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招工计划,制订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方案。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用工保障服务。畅通渠道,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及时在就业网站、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招聘活动,为企业做好信息发布、搭建求职招聘平台等服务工作,全力保障各类企业用工稳定。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加强跨辖区、跨层级、跨业务经办衔接,推行“打包办”“一网办”“一站办”等便捷服务方式。开展就业示范点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健全和完善就业创业服务购买制度和配套监管制度。

搭建县级层面平台开展劳务合作。着力加强劳务交流协作,探索更加合理的劳动力输出和引进模式,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加强与珠三角地市区县的劳务交流合作力度,进一步探索与外省各地区的劳务交流模式,推动我县与省外的一些地市区县开展省际劳务对接活动,开辟新的劳动力供给地。

第五章 建设更加全面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实现更加全面和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

第一节 全面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压紧压实各级政府扩面征缴主体责任,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巩固全民医保成效。提升对参保信息数据的共享和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动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

巩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等单位和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落实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政策,促进低收入人群、困难人群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推动各类用人单位积极组织员工参保。健全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实施动态监测。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代缴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第二节 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互衔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实现养老保险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的部署,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年金制度,扩大第二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覆盖面。落实丧葬补助金、职工遗属待遇方面政策。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融合发展,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互补衔接。健全基本医保稳健可持续筹资运行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总额预算管理下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省部署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合理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统筹做好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保障。优化生育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衔接。构建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健全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加大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力度。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和落实国家和省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医药服务价格的监管,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贯彻落实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调机制,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落实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申领发放政策,确保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价格临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做到“畅通领,安全办”。推进失业保险基金防范失业风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实行稳岗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功能。引导失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从基本生活保障向职业技能提升拓展、从事后帮扶就业向事前预防失业拓展、从失业人员向所有参保职工和企业拓展。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各项配套政策,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探索预防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完善工伤康复政策标准和服务体系,健全“早期介入”和“先康复后评残”工伤康复精准发动机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要”原则,落实工伤预防经费保障机制,联动其他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培训和宣传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推进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建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

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促进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引导参保人员通过多缴费、长缴费提高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医疗、生育保险待遇,规范医保支付政策,逐步统一待遇标准。坚持公平适度原则,稳步提升职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生育津贴计发办法。按省部署探索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目录。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动态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优化规范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完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机制。

第三节 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机制。完善欺诈冒领社会保险的防范、查处和移送体制机制,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切实加强养老金、失业和工伤保险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实施社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推进专业化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完善基金监督信息系统,建立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最大限度防范社保基金的跑、冒、滴、漏。

配合上级部门落实社保基金统筹工作任务。配合省市两级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配套政策,进一步配合市一级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管理。按省统一部署,配合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相协调。

第四节 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内设机构职能,推动流程再造,全面推广“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级审核、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动社保业务从县级社保服务大厅延伸到镇、村级办理,逐步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服务设施设备。依法依规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等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简化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提升服务效能。

优化“数字社保”经办平台。配合省、市做好社会保险大集中系统建设和维护,推进“智慧人社”、“智慧社保”、“智慧医保”建设。全面深化“互联网+社保经办”在业务处理、监控监管、公共服务及决策支持等方面的应用。完善服务渠道建设,及时向公众发布社保最新政策、最新动态、办事流程、政策解读,使社保讯息传递更为简便快捷。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推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上线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推进门诊异地就医和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

建立健全社保领域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事先告知承诺制,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为核心的信用管理服务新模式。健全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管理制度,加强社保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和管理,将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

第六章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软硬环境,协同现代产业发展,支撑经济社会转型,瞄准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着力建设更高素质、更高水平的人才队伍。

第一节 推进人才资源与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发展

立足产业链打造人才链。遵循人才与产业匹配发展规律,提高人力资源开发效益,着力建设与大埔“2231”现代产业体系、生态发展区先行示范县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大产业化项目支持力度,以项目带动人才,重点对接与主导产业关联度高的紧缺型产业人才。

做好创新人才引培,加强人才服务保障。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引导人才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措施,深入对接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重大工程,围绕服务优势产业和转型发展,构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管理型”人才体系。探索建立全县公共人才资源需求数据库。大力引进和培养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人才。打造高素质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批高技能产业人才队伍。做好对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创业的引导和支持。健全柔性引才机制,通过专业咨询、技术指导、项目合作、授课培训等方式,引导人才到大埔柔性服务。在创新创业、职称、教育培训、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等方面,切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视基层一线人才的培养,强化基层一线各类人才薪酬福利待遇保障,确保各类人才在基层一线稳得住。

搭建引才聚智平台。重点建设一批孵化育成平台,强化项目策划、对外联络和投融资功能。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规划建设院士团队创新创业驿站,支持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

第二节 提升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稳步壮大教科文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教科文卫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密集、高层次人才较多的特色优势,把我县教育院校、文化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构筑为专业技术人才聚集高地、成果产出高地,发挥其在凝聚人才、培养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对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导向和先行示范。

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聚集。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分布,通过政策倾斜扶持和定向引导,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向产业带、重点项目聚集,形成产业吸引人才、人才带动产业的良性循环,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的产业和行业分布,引导优秀人才和智力向生产一线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为生产一线服务。

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评价机制。落实中央、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及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制度设计、强化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服务,突出品德为先、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突出对工作实绩的考核,不断完善本县职称评审机制,提升本县职称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规模较大、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分类推进工程、卫生、农业、会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优化的职称制度。

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完善继续教育服务管理机制,优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认定管理。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组织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国家级、省级中高级研修项目,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联合有关施教机构主动承担培训任务,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服务。

第三节 着力打造实用型技能人才队伍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以服务我县绿色产业体系发展、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不断扩大培训规模,着力提升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建设一批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基地,突出服务重点人群,大力发展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吸引更多青年和劳动者参与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和参与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实现以赛促训。盘活本土人才存量,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快基础性人才培养,大力开发和培养素质优良的乡土人才、实用人才、技能人才队伍。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主体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制定评价方案。采取政策引导与资金资助相结合,完善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引领向好发展。

实施重大人才培养工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加大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的力度、速度、深度,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高水平技能人才支撑,积极发挥三项培训工程在助力产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第四节 建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发掘和培养乡土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全面建立健全培养培训、认定管理、生产经营、社会保障、退休养老“五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探索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价。推进新生代职业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农耕文化、民间技艺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培育乡村技能人才和工匠,建立乡土人才专家库。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向乡村流动聚集,鼓励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吸引新型农民返乡、本土人才回乡、技术人员下乡,引进农村科研、农技服务、农企管理等专业人才,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积极开发农村电商人才。积极开展有关农村产品包装、设计、宣传、网销等实操技能培训,依托“广东农村电商网络学院”开展在线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百园万站”行动,推进农村电商产业园和基层示范站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原则上全县建设1个农村电商产业园,每个镇街至少扶持建设1个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打通农村电商“人、品、网、店”全链条,集聚各领域、各行业资源,形成“统筹在省市、中枢在县镇、终端在村居”的工作格局。

培育壮大乡村工匠队伍。加强乡村工匠实用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到2022年建设一批乡村工匠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采取“半农半读”、弹性学制和短期培训等形式,组织乡村实用人才就地就近参加职业教育和专项技能培训,提升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乡村工匠技能培训,加大校企合作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乡村工匠培养标准和技能评价体系,支持乡村工匠参与职称评定。开展乡村工匠职业技能竞赛,推动乡村工匠技艺交流和岗位练兵。加强对工匠型技能人才的政策扶持,健全技能人才分配制度,完善与乡村工匠培养和技能评价体系配套的激励机制,选树乡村工匠典型,评选一批“乡村名匠”,进一步提高工匠典型人才待遇和社会地位。

第五节 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加大人才服务环境的营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切实加大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推进企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的落实,及时兑现引进人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健全人才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社会保险等生活保障政策,优化申报程序,让更多人才享受政策优惠。加大对国家和省市各项人才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基层、走进企业,协助指导企业开展人才项目申报,帮助企业和人才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人才项目支持。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融合创新、集聚发展,促进交流、开放合作”的原则,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整合优化现有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推进我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深度融合,持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第七章 形成更具活力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

以加快建立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为目标,不断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以先进的人事管理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工作效能。

第一节 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

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文化、教育、卫生等各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分类、分层、分规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及动态调整机制,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岗位资源,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科研、公共文化等岗位急需。充分发挥聘用制度的基础性效应,强化聘用合同功能,打破不同类型岗位间人员流动壁垒。系统规范开展人事管理,争取实现机关与行业事业单位岗位的统筹管理。

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全力提升招聘效能,持续优化专项招聘机制,推进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制度,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聘用、待遇、考核、奖惩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和完善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拓宽基层人才成长空间,促进人才要素自由流动。

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在国家、省和市的政策规定和指导下,探索推进部分事业单位自主设岗、自主招聘、自主考核、自主评审、自主聘用、自主分配等人事管理改革,赋予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更大自主权,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员交流管理办法。

第二节 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在事业单位现有分配制度的基础上,合理体现行业特点、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强化引导激励,建立健全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健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核定机制。

探索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机制。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术、管理人才,充分体现不同人力资本含量的价值。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灵活多样薪酬分配机制。

推进重点领域薪酬制度改革。支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分配方式。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落实“两个允许”。

第三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改革

完善人事管理机制改革。明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政策底线与权力红线,在底线之上、红线以内,进一步下放岗位设置、职称评审、人员聘用、公开招聘、薪酬分配等五项权限,充分赋予事业单位岗位任职条件、职称评审标准、选人用人方式、绩效工资总量、考核奖惩机制等自主管理权。构建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坚持协同监管与内部约束相结合、严格管理和激发活力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健全规则,落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管理和综合约束。

深化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机制改革。充分激发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热情,全面破解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研人员申请离岗创办企业、在职创办企业和兼职创新过程中的制度障碍,全面取消职称、年龄、资历、科技成果形式、获奖层次、获得专利等前置性限制。建立健全创新岗位科研人员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向创新岗位科研人员倾斜机制。         

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梳理整合公开招聘、人员调入调出、解除聘用合同、开除、退休等业务关联的编制实名、薪酬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办理事项,争取实现一次申报、并联办理、分类反馈,塑造人事管理业务全周期、一体化经办新模式。逐步完善信息化管理办法,建立全面系统的事业单位岗位信息数据库,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效率。

第四节 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

建设专业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队伍。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干部业务能力,维护事业单位人员合法权益。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库,形成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评委队伍,为把好事业单位人员入口关提供有效保证。

完善岗前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政治训练,对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要求全员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前公共科目培训,提升其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档案,保障培训的纪律性与规范性。

第八章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着力打造山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县,促进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继续推进集体协商,规范集体合同签订。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和服务,实现劳动合同签订全员覆盖。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完善劳务派遣监管制度,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

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推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推动事后处置前移至事先防控。完善企业经济性裁员监测制度,指导企业依法制定和实施裁员方案,按时足额支付被裁减人员工资、经济补偿,妥善处置劳资纠纷。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行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用工文化。

第二节 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省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完善企业人工成本监测、薪酬调查、工资指导线制度和企业最低工资评估机制。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机制。根据市建立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实现企业薪酬调查制度与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并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体系。持续开展“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薪酬调查。积极开展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薪酬调查,为大埔特色经济发展、人才流动提供支持。

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继续指导和县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抓好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益监督管理办法、津补贴和福利管理意见等政策,会同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收入分配政策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第三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研究制定加强争议预防和协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用人单位源头预防的指导力度,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推动用人单位提高自主预防解决争议的能力。强化属地化解机制,搭建区域性调解服务平台,建立地方标准体系和考评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专业性调解服务。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

推进仲裁办案方式改革。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创新办案机制,提升仲裁终结率。规范简易仲裁程序,灵活便捷处理小额简单争议案件,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快速仲裁特别程序。推进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流动仲裁庭建设。逐步实现仲裁裁决书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当事人能力。加强调解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完善仲裁员分类管理办法,完善“准司法”职业保障机制,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

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建设裁审衔接信息平台,实现案件数据信息共享,联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定期联席会议、案件信息交流、联合业务培训等体制机制,出台办案指导意见。

健全完善基层调解工作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以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优化仲裁、衔接诉讼为主线,以依托乡镇街道人社所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为重点,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提高调解的灵活性、便捷性、专业性、有效性,实现案结事了。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分布广泛、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从源头上减少不安定、不和谐因素。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动更多村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为乡镇劳动保障调解组织建设省级综合示范单位。

第四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

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对标中央和省、市“根治欠薪”部署要求,坚持县委政府抓总、各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以工程建设领域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推动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工资分账管理等制度,着力构建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制度体系。加强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深化政企银合作,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到账。建立治欠保支工作信息汇集机制。综合劳动保障监察、仲裁、信访等渠道反映的欠薪情况,定期开展治欠保支工作形势分析研判。加大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力度,密切协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强化“两法衔接”打击恶意欠薪,推动完善快立、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机制。强化治欠保支舆论宣传,做好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对欠薪违法行为形成有力的舆论震慑。

依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创新劳动监察执法方式,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预防和统筹城乡转变。畅通劳动者多元维权渠道,劳动监察网络投诉平台。强化保障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执法。加大对非法用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健全劳动监察执法监督和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改革,配齐、配足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队伍,充实基层(镇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人员。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平台优势,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规定。提高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岗位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第五节 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保障

加快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市民化。不断提升异地务工人员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促进县域内稳定就业生活的异地务工人员市民化。落实异地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落实异地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健全异地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机制,扩大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异地务工人员全部参保。多渠道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创业,加强异地务工人员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同时加强异地务工人员输入输出地劳务对接,支持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异地务工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大规模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培训。推动异地务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引导异地务工人员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优先受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仲裁案件。提高异地务工人员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就业创业保障机制。发挥异地务工人员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异地务工人员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加强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平台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网上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简化办事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明确办理时限。综合采取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方式,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基层巡回仲裁庭、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均等化和规范化,提高管理服务的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加强公共服务效能建设。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健全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制体制,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购买机制,初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供给格局。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提升其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深入开展窗口服务“明察暗访”行动,建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清减压”行动,推动服务窗口向村居、社区下沉前移。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政策和经办规程的清理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履职。

第二节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快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和规范就业服务、人事人才、人事考试等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网格化管理,按照部署要求做好社会保险异地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推动各业务系统的全覆盖、标准化、规范化,整合分散的信息系统,实现全县范围内的人社业务协同。建设统一的“互联网+人社政务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门户网站、自助终端、基层站点、咨询电话、手机客户端和社交媒体服务功能,拓展网上服务领域和内容。加强社保卡线上线下综合应用,以电子社保卡为载体打通线上线下公共服务渠道。

推进“智慧人社”平台建设。健全人社统计指标体系,完善数据共享发布制度和统计分析咨询机制,推动统计调查数据、业务行政记录、政府部门数据、社会公开披露数据的归集挖掘和关联分析,实现基于大数据的决策支持功能。从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硬件安全、软件安全、环境安全等多方面进行人社系统安全设计和维护,建立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建设县级容灾备份中心,对重要应用系统数据和关键的主机系统实行冗余备份和灾难恢复,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在成功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础上,加快实现医保业务编码标准统一、医保数据规范统一。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医保电子支付凭证功能,逐步实现医保经办业务“网上办”和“掌上办”,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加强“互联网+医保监控”建设,逐步实现对两定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人员在门诊、住院、药店购药等全流程监控。利用医保大数据的定量分析评估与研判医保政策的实施效果、现存问题及发展趋势,以实践指导政策的调整,保持医保政策调整的精准性、科学性和连续性。

第三节加强人社系统队伍行风建设

厚植优质服务作风。推动行风建设与履职尽责互进共融,贯穿政策制定、日常监管、优化服务全过程,确保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接地气、有温度。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人社系统窗口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作用,抓基层、强示范、提质量,不断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和组织工作质量。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充实基层公共服务队伍。分级分类开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为民、严明务实、业务精湛的高素质系统队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基金安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管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守好人社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形势与以往相比更为严峻,任务更为艰巨,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完善法治、政策、资金、人力、数据等各项保障措施,突出重点、统揽全局,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保障大埔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以高质量党建推进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共同推动大埔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蓝图实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推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第二节 强化法治建设

强化法治建设,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综合保障,实现行政管理更加高效、权力行使更加规范、法律体系更加完备、法治机制更加优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和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征求公众意见等决策制定程序常态化机制。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第三节 实施重大项目

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安排实施一批涉及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职业培训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实现政策措施与重大项目有机结合,促进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认真做好立项审批、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各项工作,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加大财政对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完善规划绩效评估制度,本规划确定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后,要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期中和期末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规划实施统计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动态统计监测评估工作,把统计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宣传效应,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认识,充分利用数字化新媒体和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