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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聚优秀青年人才!梅州实施“青梅计划”揽才
来源:南方+  时间:2022-08-04 09:36: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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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梅州召开“人才振兴16条”暨“青梅计划”政策发布会,梅州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主持政策发布会,并详细介绍了梅州“人才振兴16条”和“青梅计划”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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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梅州按照“1+N”架构体系优化制定人才政策,主文件“1”——《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梅州“人才振兴16条”)已于今年5月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实施“青梅计划”“鸿雁计划”“宗匠计划”“金谷计划”“桂竹计划”等五大人才发展计划。近日,《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青梅计划》)正式印发,通过出台10项具体举措,最大限度集聚青年人才来梅就业创业。

  针对梅州人口外流、青年人才减少等问题,提出设立人才落户奖,对35周岁(含)以下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新落户梅州,并在梅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按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本科、技师5000元,大专、高级工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在鼓励本地院校毕业生留梅方面,提出通过考核、奖励措施,推动在梅院校引导毕业生留梅就业,对驻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梅企业就业比例达到当年度毕业生总数15%以上的,对驻梅职业(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梅企业就业比例达到当年度毕业生总数30%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在吸引市外毕业生回梅方面,在梅州生源较为集中的高等院校、职业(技工)院校设立引才联络站,不定期推送就业资讯、人才政策等信息,为有意愿回梅工作的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创业、就业、学术交流等支持。

  在人才引进方面,编制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重点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技师以及放宽学历、职称、职业资格限制的特殊人才。新引进人才可享受1000-5500元/月不等的生活补贴、10万-20万元的购房补贴,博士配偶待业期间可享受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企业类人才补贴优于非企业类人才。重点产业骨干企业、上年度纳税靠前的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以及教育、医疗卫生领域自主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同等享受待遇。

  在本土人才培养方面,建立政校企协同育才机制,鼓励院校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设专业,建设创新联盟、产业学院、实习实训基地等,深化校企合作定向育才。

  在市场化配置人才方面,规划建设市县两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省人才港梅州市县两级分港。大力引进人才猎头和人才培训中介机构。

在扶持就业创业方面,加大青年就业补贴和创业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基层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同时,可为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贴息。

  在引导人才往基层流动方面,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大力实施“三支一扶”“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优秀人员留梅就业创业。

  在提升人才素质方面,支持青年人才提升学历、晋升职称,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学费补助;企业在职人员新晋升高级职称后连续在企业工作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此外,计划实施青年企业家培养工程,资助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学历。

  在生活服务保障方面,提出实施青年人才团圆行动、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优待、强化人才住房保障等一系列暖心措施,解决后顾之忧,引导青年在梅安居乐业。

  “《青梅计划》坚持从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这一主体入手,围绕支持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发展两大重点制定,主要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留梅’‘回梅’同步推进,二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推进人才工作放权松绑,四是坚持‘外引’与‘内培’两手抓,五是坚持‘就业创业’与‘成长成才’两促进。”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道。

  据悉,《青梅计划》突出产出思维导向,对原有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八条”政策作了优化调整,引导人才往企业流动。比如,人才落户奖只奖励落户梅州企业和自主创业的人才,企业引才补贴高于非企业单位,支持企业人才提升学历、晋升职称,将住房保障范围拓宽至企业人才,等等;同时,突出用户思维导向赋予各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引才自主权;给予一定条件的企业引才自主权,谁是人才企业说了算;教育、卫生领域引进一定条件的人才可同等享受待遇,为重点民生领域引才工作松绑。

  下一步,其他配套子政策将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思路陆续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