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当前位置:首页 > 回应关切 > 政策解读
《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大埔县水务局  时间:2021-06-16 17:19:3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原文: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现就《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进一步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二)目的。结合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4.《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

  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建市〔2020〕119号);

  6.《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粤发改规〔2019〕6号)。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实际,出台《通知》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一共三条。

  第一条,进一步明确和夯实招标人的权责。

  第二条,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投标事中事后的查处。

  第三条,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管。

  三、《通知》强调要点

  《通知》强调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人的权责;进一步明确了监管机构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管职责。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