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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埔府办  时间:2022-01-04 09:39: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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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大埔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相关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部署,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注重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加快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更好的满足城乡居民优质农产品消费需求。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市办〔2021〕7号)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大埔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部署。

(二)建设目标。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开展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国家级试点县工作。

(三)建设重点。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示范社实施。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试点县项目计划建设主体共24家,包括国家级专业合作社3家,省级专业合作社4家,市级专业合作社9家,县级专业合作社1家;家庭农场7家。申请补助资金2000万元。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坚持省级统筹、市级督导、县级实施,推行从线上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的全过程管理,逐步进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延伸绩效管理。

(四)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三是强化资金支持,四是加强项目指导。

三、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