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大埔县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埔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 、主要内容
《大埔县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10个部分构成:
一是总则
明确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原则。
二是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明确总指挥部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明确事故预防、预警及信息报送。
四是应急响应
明确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指挥协同机制以及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和工作要求。
五是信息发布
发生一般以上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等级、造成的社会影响程度等综合因素,确立信息发布部门,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六是后期处置
明确事故结束后,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七是保障措施
明确通信、应急队伍、物资、资金、技术、人民群众转移过程中的保障要求。
八是应急评估
根据最终应急响应等级,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事发企业同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专家等对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开展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九是预案管理
对预案管理、更新、实施、宣传和培训作出规定。
十是附则
对预案中专业名词及行业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