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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24-07-25 10:53: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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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我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县公共资源有效利用,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制定了《大埔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着力完善我县公共资源配置制度,《办法》所提出任务项目、政策要求等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实施风险可控,能够为未来三年大埔县资源配置工作指引方向,为推进大埔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5号);

  3.《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制定背景。

  第二部分:管理范围。

  第三部分:明确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第四部分: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程序。

  第五部分:对其他事项作了补充解释。

  四、监督管理

  一是强化程序意识,二是明确工作纪律,三是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