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审批前移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极简审批”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助推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目标
1.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政策?
破解传统审批“时间长、落地慢”的顽疾,激发市场活力。传统模式下,工业项目从拿地到开工需经历串联审批(如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平均耗时6—8个月,导致企业面临“等地期闲置”“资金占用长”等问题,严重拖慢产业落地效率
2.目标是什么?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前期服务,实现工业项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2个工作日内同步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1.适用的区域有哪些?
仅限大埔工业园区范围内的项目。
2.涉及的项目类型有哪些?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等特殊要求的一般社会投
资类工业项目。
3.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已取得发改部门核准/备案文件;
用地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及供地政策;
企业自愿申请并承诺配合审批流程。
拿地前预审阶段
企业利用土地出让前的准备期,提前开展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环评编制等工作;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同步预审设计方案,确定技术指标。
拿地后快速发证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出让金后,12个工作日内集中核发“三证”及质安监手续。
提速增效:项目审批时长压缩70%以上,加快项目落地实施速度,助力企业快速投产。
五、违规处理与退出机制
1.哪种情形属于未履约?
未按预审方案建设(未按规划建设);
超期未补齐容缺材料或违反能耗指标。
2.如果企业未履行承诺会面临什么?
撤销已发许可;
追缴已享受的政策补贴;
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大埔县工业园区“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埔府办〔2025〕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
《关于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域“ 极简审批”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助推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