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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埔大麻镇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7-03-27 14:28: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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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埔大麻镇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办法》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埔县大麻镇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办法的通知

  一、  制订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县大麻镇有较多的建设项目,为规范我县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切实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主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镇建设规划要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建立房屋拆迁安置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需对该镇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办法进行规范和修订。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安置方式
  《办法》中的第一条安置方式是指被拆迁户房屋拆迁的安置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我县采取自行安置和统一安置的两种模式供被征收人选择。一是自行安置,拆迁户自行安置,政府给予优惠政策倾斜,拆迁户自行安置建房的按拆迁主房占地面积给予600元/㎡的宅基地费一次性补偿;按时搬迁的,给予按时搬迁奖,依拆迁主房面积一次性增加补偿150元/㎡;自行安置户外迁的(迁出本镇之外),每户按拆迁主房面积补贴10元/㎡的外迁费补助。本镇、村自行安置的,必须符合村镇规范、报建、审批土地手续费用按政策规定给予减免。二是统一安置,统一安置户在本村安排安置地,拆迁一座房屋安排一块安置地,安置地面积依拆迁主房占地面积计算。安置地位置选择的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时间先后顺序依法优先选择。
  (二)租赁房屋搬迁补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我县制定的搬迁费按拆迁的主房面积60元/㎡计算一次性发放到拆迁户。
三、《办法》的实施的意义和影响
  《办法》实施的主要对象是大麻镇范围内房屋拆迁户,该《办法》的出台,对规范我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提高该镇扩容提质和建设水平,推进我县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