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当前位置:首页 > 回应关切 > 政策解读
关于《大埔县县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股权投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18-01-08 15:09:4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关于《大埔县县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资金股权投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大埔县县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股权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政策背景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实体经济仍然困难重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我县园区建设已进入了投资项目建设的攻坚阶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为推动我县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重点支持符合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好的技术改造、扩产增效和设备更新投资项目,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强财政经营性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对象

  (一)申请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大埔县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且必须在大埔县境内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上年度企业固定资产不低于15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二)项目申请条件。企业项目实施地大埔境内,并且已经在县经信局完成备案手续,总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项目已经开工建设,完成总投资额不超过6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应大于15%)。

  三、 扶持方向

  依据《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5]34号)文,股权投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分为扩产增效(指企业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能,提高效益)、设备更新(指企业用新的设备更换或用先进的技术对原有设备进行局部改造,从而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及重点项目和特色产业(指根据我县每年经济形势规划的重点项目以及特色产业)。

  四、 扶持方式

  采用优先股方式开展股权投资,不参与申请单位经营活动及剩余利润分红。对获得股权投资的申报企业,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参股期限为5年。

  五、 申报时间

  股权投资申报时间以县经信局下发的申报通知为准。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