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字〔2020〕49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求各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形成了《大埔县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草案)》,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到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邮箱: gddbnyjjgg@126.com。
2.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85号大埔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邮编: 5142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大埔县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草案)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大埔县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草案).doc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