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大埔县银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大埔县银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大埔县银江镇依法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内容
    大埔县银江镇主动公开的银江镇制发的非涉密信息,包括:
    1、大埔县银江镇党政班子成员,大埔县银江镇所属机构及简称,大埔县银江镇所属办公室职能设置,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信息;
    2、大埔县银江镇制发的普发性非涉密文件;
    3、大埔县银江镇各项工作情况及相关信息;
    4、大埔县银江镇班子成员出席的内事外事活动信息(新闻正稿);
    5、其他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的方式
    大埔县银江镇主要通过银江镇政务信息公开目录、银江镇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大埔县银江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大埔县银江镇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受理机构:大埔县银江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5483018
邮政编码:514261
  (二)受理方式
向大埔县银江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必要时,提交说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
    (4)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电话咨询。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视情需出具回执的将出具回执)。
    1、经初审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形式要件不完整,包括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或说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而未提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2、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四)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银江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或告知其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3、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之应当公开条款规定的,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内容,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4、属于非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告知申请人;如能确定掌握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8、同一申请人向受理机构就同一申请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答复。
   (五)收费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9〕203号)制订的收费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六)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