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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11-29 10:13: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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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生活护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