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进行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的原则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有两种:
一是旧房装修和厨卫、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家装物品和材料总销售价格(发票额)15%给予一次性的补贴(有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需达到2级)。
二是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个人消费者消费所有产品享受的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上述产品销售价格以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
补贴领取途径有两种:
第一种,提交有关材料申领补贴。具体流程是:产权人向住宅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对资料进行审查并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认补贴金额,最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市财政局统筹拨付。
第二种,在活动平台领取补贴券。具体流程是:消费者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自行领取补贴券后(或由销售商家引导消费者领取补贴券),到商家购买产品付款时直接抵扣补贴券,即买即享补贴。销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并上传产品购置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