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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市医疗保障局:经梅江区医保局核实,你家属先后在梅州市人民医院及广州新市医院住院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已经实行了直接结算,参保人出院时只需支付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医疗机构与我市医保经办部门进行结算,无需再进行大病保险申请。参保人在市内或市外联网结算医院住院治疗,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均可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直接结算。参保人出院时只需支付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因其他原因未实行直接结算的,在出院时先垫付医疗费用,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可以向参保地社保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