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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入选翰林院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5-07-06 17:48: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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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伟杰
  大埔县百侯镇有一段“一门四进士,一腹三翰林”的佳话。杨之徐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中进士,曾任河南光山县知县。他的第五子缵绪,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选庶吉士,后历任吏部员外郎、监察御史、陕西按察使等职,曾主掌广州粤秀书院。第六子黼时,乾隆元年(1736)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曾任山西乡试主考官、湖北黄梅知县等职。第七子演时,乾隆十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执掌过潮州龙湖书院、广西的秀峰书院和福建的鳌峰书院。
  上文所说的翰林院编修、庶吉士这两个概念,与殿试结果有着密切关系。
  按照清代的规定,一甲三名在殿试揭晓之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则在传胪后三日,于保和殿参加又一次考试,这次考试称为朝考。根据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所得的等第情况,成绩优秀者,可授予庶吉士。其他进士,分别授予六部主事、内阁中书等职,或外任知州、知县。
  翰林,唐代开始设置,本来是职掌内廷供奉、草诏。明朝翰林院为外朝官署。清沿明制,为正二品级别的衙门,职掌编修国史、撰著记载、革拟文件、派出乡试、会试、殿试的正副主考官、同考官,充任皇帝的文学侍从等等。根据雍正皇帝的指示,翰林院为国家储备人才的机关。其中,翰林院修撰,以状元补授。翰林院编修,以榜眼、探花补授。检讨,以庶吉士于散馆补授。翰林院官员授职后,每隔几年再进行考试,称为“大考”,考后按成绩分为四个等级,一等特加重用,二等升阶,三、四等分别予以处分。修撰、编修、检讨等职,分别为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但没有实权,是比较清苦的官职,故有“穷翰林”之称。然而,因在皇帝身边任职,容易脱颖而出,升迁的机会很多,前途比较可观。
  庶吉士,作为官名,始设于明代初年,永乐二年(1404)起专隶属于翰林院,以进士之擅长文学及书法者任之。清代设庶常馆,进士成绩前列者选用为庶吉士,肄业三年期满再经考试,按等第分别授职,叫做散馆。成绩优秀者可以补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职。不入选者,内用六部主事、内阁中书等职,外用知县。
  据载,在历史上,梅州各地共有30名进士入选翰林:老梅县17人,大埔12人,丰顺县1人。梅县松口的李二何,25岁乡试中解元,于是明崇祯十一年(1638) 参与殿试,钦取第一,授通议大夫、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编修,并任东宫侍读,正三品,可能是嘉应州士子获得的级别最高的文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