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大埔县党银乡,有一人家小孩叫阿兴,八岁时,病残了脚,从此变成了残废。有一年遇上兵荒马乱、天旱大灾,沿海很多人拖男带女,逃荒到内地山区来。一天阿兴的妈妈上山打柴,在路旁看见一个被遗弃的女孩,饿得面黄肌瘦,哭得十分凄惨,急忙把她抱回家抚养起来,思量日后长大成人,好匹配儿子。她给女孩起名叫阿芳。
阿兴和阿芳从小到大相亲相爱,胜过亲兄妹,懂事之后两人又有了感情,后来称心如意地结了婚。村里人见阿芳人才出众,配个跛脚丈夫,有的称赞,有的冷言冷语。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常常以不三不四的下流话欺负阿芳,一次他以山歌讥笑她:
阿芳听后,当即驳回一条山歌:
骂得这个白鼻哥狗血淋头,再也不敢惹她了。
(田辛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