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县委党校调研组在党校一楼会议室与梅埔韩纵第一支队副支队长邹子昭同志的儿子邹国胜先生进行座谈。邹国胜先生回忆起父亲当年在南委事件后三次卖田的故事,至今仍是心潮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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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子昭于1940年参加革命,不久加入共产党,任地下党政治交通员,1942年加入游击队。同年南委事件后(5月下旬)南委领导人从枫朗转移出来,经枫朗—茶阳—青溪黄石下—滩阴下—松源—青溪石下坝—大麻莲塘转到香港。
据邹国胜先生回忆,第一次卖田:南委事件后,南委书记方方及机要译电员阿娣(许英)同志,先在青溪镇黄石下村邹子昭家中居住了约一个月时间,期间该村的伪保长对其父敲诈勒索,其父卖水田三亩(值50大洋)保证方方书记的安全;第二次卖田:方方书记转移到大麻莲塘时,出于安全考虑,姓郭地下党员与妻子离婚,为补贴该地下党员的原配妻子,其父第二次卖田;第三次卖田:是南委撤退后,为了保护地下党员的安全,上级要求所有的地下党人与南委切断联系,出于安全考虑,邹子昭与一名女地下党员结婚,为理顺关系,第三次卖田,邹子昭为了革命事业放弃家财、对党忠诚、舍生忘死的精神令老师们潸然泪下、深受教育。
通过这次座谈会,调研组的老师们对南委事件后南委领导人在上级的领导下仍坚持革命斗争的轨迹有了更加详细、深入的了解,从而拓宽了老师们的视野、提高了认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