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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埔县召开2022年化妆品经营企业法律法规宣贯会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3-08 15:14: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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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3月7日,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大埔县2022年化妆品经营企业法律法规宣贯会,美团外卖、饿了么、大参林药店、嘉荣超市、海棠四季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共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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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梁耀华深入解读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传达了《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梅市市监药化函〔2021〕24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条例相关处罚规定,要求各经营主体切实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

  会议要求,各经营企业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化妆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三个方面入手,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群众使用化妆品的安全:一是平台经营者要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管理责任,自查设置化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履行实名登记、建立管理制度、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义务的情况。二是化妆品经营者在网络平台销售化妆品应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所经营的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相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三是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商、产品资质等证件材料,索取供货发票,购货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