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广东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梅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大埔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水平,根据市委宣传部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的通知》( 埔宣字〔2022〕4号),联合县直机关工委、县委教育工委组建了4个列席旁听工作小组,选定15个镇(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5个县直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3间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2022年度学习列席旁听对象。原则上,对选定列席旁听对象年度开展1~2次列席旁听。至7月中旬,已完成列席旁听计划的90%,至12月中旬全面完成。
通过开展列席旁听工作,深入掌握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机制建设、工作创新、学用转化等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问题,强化监督指导,切实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