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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来啦!
来源: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6-01-22 11:04: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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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春节,“年夜饭”、农村宴席、年货也即将如期而至,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消费者平安健康过节,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食品经营服务单位和消费者作出以下消费提示:

  一、向食品经营服务单位提示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许可项目依法合规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非法添加、超能力承办等行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规范进货渠道。严审供应商资质,从合法渠道采购,查验许可证照、产品合格证明、供货清单,检查食品感官质量,拒绝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等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严禁购买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以及肉制品。

  (三)规范加工制作。严格控制火候,保证受热均匀,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提醒消费者在制作完成2小时内食用。坚持生熟、荤素、成品与原料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容器、工具和设备应按规定消毒,区分存放和使用;制作冷荤凉菜应做到专人、专间、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四)严格清洗消毒。自行提供餐饮具的,严格落实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采用化学消毒方式的,使用正确的消毒液配制方法,现用现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应索取或查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并做好台账记录;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具;将干净的餐饮具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不得提前摆桌,防止二次污染。

  (五)坚持食品留样。单次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应做好全品种食品留样。每份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存放专用冷藏设备时间为48小时以上,并及时做好留样记录。

  (六)做好应急处置。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等方式,第一时间化解食品安全问题纠纷;一旦发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早处置、早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核查处置。

  (七)规范贮存销售。散装食品需配备防尘防蝇设施,公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经营者信息,提供专用取用工具,避免消费者直接触碰。设立临期食品专区并醒目提示,定期排查库存,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或包装破损、涨袋的食品。

  (八)规范宣传方式。拒绝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保健食品不得宣称治疗功效,不混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严禁销售“特供酒”“专供酒”等违规产品。

  二、向广大消费者提示

  (一)选择正规门店。订餐前,应查看门店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优先选择就餐环境整洁、经营管理规范、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门店。

  (二)警惕高风险菜品。点餐时,应慎选冷荤凉菜、生食产品、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拒绝食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食材制作的菜肴。

  (三)反对餐饮浪费。根据聚餐人数适量点餐,不浪费、不攀比。就餐后,将吃不完的餐食打包带走,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四)及时举报维权。就餐后,务必保留好消费凭证,如:电子发票、收据、点餐小票等。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恭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

  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