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月23日发布。
全文共六个部分,包括: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着力推进乡村建设、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文件指出,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文件指出,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这是农业新质生产力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包括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等。
从2023年提出“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到2024年“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今年文件首次明确“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为粮食安全提供更好保障。
为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文件指出,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
为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文件指出,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
为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文件在基础设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部署了“新动作”。比如,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
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文件聚焦基层治理问题,提出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首次将“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包括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等。
同时,文件在文明乡风建设和移风易俗方面,首次明确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等。
在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方面,文件释放了积极信号,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等。
此外,文件强调以下事情“不”能做,包括: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