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印发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方案,部署五项主要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保障粮食安全,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方案提出,要构建市、县、镇(街)、村四级田长体系,其中市、县、镇级田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耕地保护与利用工作;村级田长负责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具体工作。
方案明确了五项主要任务。
一、建立耕地保护责任体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足额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三、扎实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
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强种植用途动态监测管控,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监管,严防擅自改变耕地种植结构、用途;
五、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加强耕地撂荒监管,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
方案明确,到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