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2024年梅州市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持续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防溺水工作责任体系。通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保障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联动,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提高我市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工作方案》,每年4月至11月为学生防溺水特别防护期。今年防溺水工作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全面实施、总结提升四个阶段。我市将周密组织部署,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宣传教育,建立应急机制,强化督导问责,坚持预防在先的履职主动性,定期分析研判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形势,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家长监护责任,建立健全防溺水防控体系,把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严密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