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梅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共计28条政策,涵盖六大部分,将为工业绿色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该《实施细则》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涉及绿色工厂、工业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培育工作等。明确了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概念,其中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核心实施单元,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基础设施集聚平台,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则可带动上下游工厂绿色制造。
在工作原则上,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市场运作,优化政策环境。同时,明确了市工信局与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和管委会的职责划分,前者统筹协调监督,后者引导支持并组织初审推荐。并依托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开展相关工作。
对于培育对象条件,绿色工厂培育对象需在梅州注册、符合相关标准且为制造型企业;绿色工业园区要有法定边界且发布培育计划;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要有较大影响力并制定供应商培育计划等。梯度培育和管理标准针对清单内和清单外企业各有规定。
创建程序包括企业编写报告提交、县级初审、市工信局评审公示后纳入市级名单并择优推荐至省。同时列出了否决条件,如近三年存在多种不良情况不得申请。此外,还有动态管理、对第三方机构要求、变更与取消等内容。
该细则自2024年12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全市将多方面支持入选名单单位,绿色创建项目可优先获得专项资金支持,为梅州工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