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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
来源:大埔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4-11-27 20:1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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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一项项新部署,将为3亿农民工就业、社保、落户、随迁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带来哪些新变化?

  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意见要求,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并提出“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等具体举措。

  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劳务协作扩规模、提质量,挖掘更多区域间劳务协作潜力。同时将利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强化各项支持政策,抓好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

  当前,“家门口”就业成为越来越多农民工的新选择。意见提出,支持返乡创业,加强技能提升,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多管齐下,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意见强调,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或速裁团队,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

  近年来,以外卖员、主播、网约车司机等为代表的平台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问题备受关注。为此,意见提出,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劳动规则公示指引、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推动平台劳动规则公平透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

  多点突破,促进农民工均等享有服务。

  进了城、能留下,一直是许多外出务工人员的心愿。意见明确,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要优化积分落户评分标准,以稳定就业、稳定居住为主要依据,降低对学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鼓励取消年度名额限制。

  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教育问题,意见提出,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此外,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大力度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