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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保障范围 支持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安置
来源:大埔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5-05-19 19:16: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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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安置政策措施》(下称《措施》),推动梅州市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措施》明确,我市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建房户避险搬迁(下称“避险搬迁”)的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需个人支付部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双方父母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需个人支付部分。同时,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避险搬迁的缴存职工及配偶购买集中安置房等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不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缴存职工(含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限制。此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避险搬迁的缴存职工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租赁住房可按需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鼓励符合避险搬迁条件的群众以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单位缴存职工同等待遇。

  详情可通过“梅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或“人工客服”在线咨询,也可拨打公积金中心热线电话0753-2285812或线下窗口获取详细办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