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与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龙岩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广东、福建两省之间设区的市首次开展协同立法实践的成果。
《条例》共8章43条,紧扣梅州地处山区的实际,从各方面职责落实、重点区域划定以及预警、响应、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规范暴雨灾害的预警、响应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工作职责,对辖区内暴雨灾害频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实行重点治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与龙岩市条例分别以“区域协同”专章的形式建立梅州、龙岩两市暴雨灾害防治协作机制,明确两市在暴雨灾害预警响应工作中的政府协同、部门协同、镇村协同、人大监督等协同措施,为汀江—韩江流域暴雨灾害协同防治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