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于12月4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六十三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健全管理与指挥体制,构建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新格局。《条例》设置专章,对管理与指挥体制作出系统规定,破解原有体制中存在的条块分割、协同不畅等问题,着力构建权威高效的指挥体系。
二、聚焦基层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为有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条例》从技术支持、基层能力建设、人才保障、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加强应急力量建设。
三、强化应急准备,夯实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基础。扎实的应急准备工作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基础。
四、守牢安全底线,完善全链条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体系。《条例》牢牢把握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着力完善全覆盖全链条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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