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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埔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22-04-14 14:39: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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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链接:《大埔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2022年2月2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文广旅体局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


  大埔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大埔建设,构建我县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第560号)和《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按照《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要求,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建设体育强县、提供人民满意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为方向,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丰富全民健身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满足全县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加快建设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健康大埔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占全县常住人口的45%以上,城乡居民体质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全部行政村(居委会),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健身项目广泛多样、活动丰富,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全县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1300人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县、镇(场)、村居(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等健身场地设施,力争完善公共体育馆、智能化健身器材等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全面实现城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20分钟健身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平战两用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借助“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城乡一体的全域公园城市发展战略,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公园中植入体育元素和体育健身功能,切实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商业性体育场馆、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开展公益性开放。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积极为城乡居民因地制宜地开展日常健身活动创造条件,大力支持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运动项目开展,鼓励自行车骑行、轮滑、滑板、攀岩、定向越野、山野徙步、登山露营等休闲运动项目发展。充分发掘与利用“绿色、红色、古色”的自然风光、历史人文等资源禀赋,开展特色健身项目与健身活动。

  积极举办承办市级以上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等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品牌赛事,扩大县、镇(场)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及各类人群综合性赛事的规模和覆盖人群。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系列活动,形成“县级创品牌、乡镇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结合客家文化地域特色和人文资源,做好“足球之乡”文章,扩大县城名片增值效应。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适应疫情常态化,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为全民健身竞赛活动提供基本物质与经费支持,按照该项目裁判员、教练员级别国家级800元、国家一级500元、国家二级300元、国家三级及社会指导员级200元、其他人员100元每天的标准给予工作劳务补贴,切实保障各项赛事活动的顺利开展。

  打造体育生活化社区,以镇(场)、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健身骨干的作用,推进体育健身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组织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社区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三)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水平。

  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主导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大县体育总会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镇(场)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建设镇(场)体育总会,推进基层体育总会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村和社区建立村级体育总会。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鼓励支持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运营,打造全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样板。

  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完善组织体系,构建县—镇(场)—村(居委会)三级辅导站,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水平,做好社会体育指导信息化管理、培训、保障工作,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创造良好条件。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体育社会组织等体育和医疗专业人员成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志愿服务,进行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大埔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评选活动。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强化全民健身服务创新,完善县、镇(场)、村居(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邀请大埔籍体育界知名人士参加健身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发挥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基层工会作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发挥各级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开展残健融合活动。结合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

  (五)加强体育健身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我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体育、民间舞蹈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

  按照《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体教一体化建设,完善政策保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体育课程改革目标和方向,保障学生每天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促进学生提高健身意识,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完善体育竞赛奖励制度。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开展体育技能培训,研究制定体育社会组织、社会体育俱乐部进入校园的准入标准和激励机制。持续推进全县中小学足球普及活动,举办好“大埔县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二)推动体医融合发展,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

  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市级试点工作,联合组织开展县、镇(场)体医融合试点工作,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切实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加强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医融合专家库。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不断总结、推广体医融合发展典型经验。

  (三)推动体旅融合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健身需求。

  深挖“体育+旅游”潜能,结合我县南粤古道、红色交通线、梅潭河、韩江等旅游资源,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品牌体育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规划建设一批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时尚活力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等体育旅游新业态,满足群众健身与旅游的新体验。策划开展梅潭河骑行、南粤红色苏区古道徒步等体育旅游活动,建设完善相关户外设施,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区域联动,推动建设梅潭河两岸健身步道、健身长廊、自行车绿道、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等生态旅游运动长廊与节点,举办韩江主题赛事,打造沿韩江运动休闲特色风貌带。打造以“红色”(青溪中央红色交通线)、“绿色”(大麻坑尾至梅县雁洋)、“古色”(三河坝至饶平茂芝)为代表的3条特色健身徒步线路;依托端午节传统节日,策划“高陂韩江(中国)龙舟竞赛”“韩江国际钓鱼赛”推进跨区域全民健身活动融合发展,形成辐射联动,依托南粤古道和韩江沿线旅游资源,开展徒步、登山等户外活动,打造区域性户外健身廊道和红色体育品牌。

  (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

  加大健身服务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推出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示范区和健身休闲产业带。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推进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持续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规范体育培训市场,提高体育培训市场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健身、体育培训等健身服务业的市场监管。

  (五)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发展,实现智慧化健身服务。

  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争取上级财政、社会资金支持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力争建成一批智能化室外健身路径。规划建设“线上线下”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APP)等,为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方面提供在线服务。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体育场馆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支持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健全完善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经费纳入县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政府每年投入资助乡村振兴农民健身工程及全民健身活动工作经费不少于100万元。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统筹用地保障。

  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通过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编制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

  (四)优化人才保障。

  主动借助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科研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开展全民健身理论研究、现状调查、体质健康促进等工作。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

  (五)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高危体育项目活动监管体系,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实施“一赛四案”备案制度。加强本实施计划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做好本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计划职责分工推进落实。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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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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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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