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规范性文件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9〕15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19-06-11 15:22: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
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
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9〕15号

 

关于《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粤府办〔2018〕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9〕36号)精神,为扎实稳妥做好县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能力为重点,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了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协调同志、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三、工作目标
以迎接督导评价为契机,全面总结展示近年来我县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强力推动教育现代化的成效和经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总结经验、分析对策,明确改进方向和措施,确保顺利完成省对县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为开展2019年度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自评工作方案(5月24日-28日)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意义、目标任务和做法,落实部门职责,筹备开展自评工作。(责任部门:县府办、县教育局)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自评(5月29日-6月25日)
  1.各部门自评自查。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市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实施细则、指标体系和评分操作说明,逐项进行自评自查,对存在差距的,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进或及时整改,务必达到相关指标要求。(责任部门: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各部门根据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提供自评报告素材及《梅州市大埔县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并提交佐证材料。(责任部门: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撰写自评报告。县教育局在各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起草自评报告,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县政府审定后报市政府。(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4.收集、整理定性观测点自评说明等相关材料。县教育局负责收集、整理定性观测点自评说明、佐证材料,并归类保存,做好自评准备。(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5.上传材料。6月25日前通过“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操作系统”完成自评及提交佐证材料。(责任部门:县府办、县教育局)
  第三阶段:配合做好市政府对县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初审整改(6月25日-7月15日)
  7月15日前,市政府组织相应部门对我县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作为省有关单位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市级初审后的整改工作。(责任部门: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第四阶段:省实地核查(时间待定)
  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实地检查、组织座谈交流,深入开展调研。(责任部门:县委办、县府办、县教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县政府切实履行教育相关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将做好履行教育职责相关工作自评作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大力协作,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互相协调,落实部门教育职责,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评价工作,并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全面、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迎检工作,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落实整改,实现以评促建。各有关部门要以迎接省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契机,全面自查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未达到指标要求的,要作出详细、合理的说明,认真研究存在问题和困难,制订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落实,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提,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县教育局督导室联系人:何有昂,联系电话:0753-5521045,电子邮箱:dbxjydds@163.com。
 
  附件:1.大埔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
     2.大埔县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
     3.相关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