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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招商引资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埔府办〔2020〕29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20-09-02 11:01: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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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各单位:

  《大埔县招商引资绩效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6月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科工商务局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大埔县招商引资绩效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康养文旅融合之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场)、县科工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改局、县陶瓷产业服务中心、县工业园管委会。

  二、实施机构

  调整充实大埔县招商引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科工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协调科工商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县科工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税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统计局等13个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科工商务局,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科工商务局局长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三、实施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每个绩效考核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进行。

  四、项目标准

  (一)投资规模及产业范围

  1.计划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项目。

  2.计划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商贸物流项目。

  3.计划投资5000万元以上(租赁厂房)或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购地)的绿色低碳工业项目。

  4.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健康医养项目。

  5.计划投资5亿元以上的房地产项目。

  (二)投资区域

  引进到大埔县行政区域内的项目。

  五、项目申报

  (一)在当年新签约、完成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项目,进入合同项目统计,并在申报当年进行绩效管理。

  (二)工业增资扩产项目

  1.申报项目绩效管理年度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累计达2000万元以上(需附立项备案证或技改备案证,以及实际投资额佐证材料)。

  2.已完成原签约计划投资额后的增加投资项目。

  增资扩产项目的产值、税收界定:扣除项目实施单位上一年度完成数额后的增加部分。

  六、考核方式内容

  (一)各镇(场)、县直单位招商引资绩效管理项目评分标准表详见附表。

  (二)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大埔县镇(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中百分制计算,县直单位参照管理。

  七、实施程序

  按大埔县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协调领导小组要求,由绩效管理办组织、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组成。

  八、绩效认定

  (一)各镇(场)、县有关单位的绩效认定,得分排名前三名的为“优秀”单位。

  (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任务为“达标”单位。

  九、激励措施

  对认定为“优秀”和“达标”的镇(场)、县直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

  十、附则

  (一)统计时间范围:绩效管理指标数据的统计时间为管理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以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

  (三)实际投资额的确定(商贸项目不包括货物投资)。

  1.购买机器设备、土地出让等有关投入的发票。

  2.由市或县两级政府财政审核中心审核评估后确认的投资额。

  3.由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固定资产验资报告所反映的投资额。

  (四)互联网项目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界定。

  (五)工业类项目的实际投资额采用固定资产投资额。

  附件:各镇(场)、县直单位招商引资绩效管理项目评分标准表

  附件

  各镇(场)、县直单位招商引资绩效管理项目评分标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考核内容 工作完成情况 自评分 考核分 备  注

  得分项目 当年有新签约、新注册项目,完成项目用地(购地或租赁)、动工建设,完成当年县下达招商工作任务、且完成实际投入资金当年任务的20%以上(100分)。

  1.查看引资项目现场、营业执照、投资协议书、项目用地合同。2.查看实际投入资金有效佐证材料(银行转账凭证、有效发票等)。

  完成招商工作任务80%以上且完成实际投入资金当年任务的20%以上(75分)。

  完成招商工作任务50%以上且完成实际投入资金当年任务的20%(50分)。

  完成招商工作任务50%以下的不得分。

  扣分项目 按照《大埔县招商引资绩效管理办法》,对照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未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招商引资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主攻方向和落实责任分工(扣5分)。

  未上报招商信息和年终工作总结(扣5分)。

  每月未按时按质上报招商引资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扣12分,其中每少报1个月报表扣1分)。

  最后得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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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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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0年8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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