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重点单位名录应当每两年更新一次,县气象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63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进行梳理和评审,并向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和县司法局等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确定了大埔县虎山中学、大埔县人民医院、大埔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为2020年大埔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灾害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防风、防涝、防雷等工程设施建设,提高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工具、机械装置等的防灾抗灾能力。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原2018年公布的《关于公布2018年大埔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埔府办函〔2018〕227号)同时废止。
附件:2020年大埔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2020年大埔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1.大埔县虎山中学
2.大埔县田家炳实验中学
3.大埔县田家炳高级职业中学
4.大埔县田家炳第一中学
5.大埔县大埔小学
6.大埔县张云栽实验小学
7.大埔县人民医院
8.大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广东瑞山高新农业生态园股份有限公司
10.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11.梅州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12.广东粤电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梅州市兆安民爆专卖有限公司大埔分公司(枫朗仓库)
14.大埔县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15.梅州市广聚能源加油站有限公司(茶阳高速南区、北区加油站)
16.广东中新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大埔宏豪加油站
17.大埔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大埔县LNG气化站)
18.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大埔供电局
19.大埔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大埔县粮食收储公司(五虎山粮库)
21.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
22.三河中山纪念堂
23.中共南方局工作委员会机关旧址(枫朗大埔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