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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府办〔2009〕58号关于全面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档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09-12-29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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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档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副局以上单位和省、市驻埔各有关单位:

我县各镇、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已进入扫尾阶段,已有145个单位通过了省二级以上验收,档案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为我县档案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档案工作“十一五”规划及省、市档案局的部署,从今年开始,各单位要统一使用电脑管理档案,实现省、市、县联网,提高查阅利用速度,提高机关工作行政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档案列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尽早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二、加大投入。凡是档案综合管理已达标升级的单位都要购置档案管理专用电脑,安装统一的档案管理计算机软件,以便管理维护。今后,有无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档案将作为档案复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管理。各单位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除移交纸质档案及档案目录外,还应移交电子目录数据,以便录入利用。如无电子目录数据,数据录入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订购、使用档案管理计算机软件请与县档案局人秘股联系,联系电话:5522581。

 

 

                    二○○九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档案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09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