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埔县专职消防队伍组建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专职消防队伍组建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六日
大埔县专职消防队伍组建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多种形式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为切实解决全县消防警力不足问题,全面提高全县城镇、农村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大埔县专职消防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专职消防队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廖金鑫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蔡永斌副主任、县公安局罗广斌副局长、县消防大队蒋绍红教导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徐运军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布局规划
根据科学合理分布、经济有效的组建原则,今年先在高陂片、茶阳片先建立两支专职消防中队,布局规划如下:
(一)高陂片:在改编2006年底成立的高陂兼职消防队的基础上,由高陂镇、光德镇、桃源镇、洲瑞镇共同组建成立一支专职消防中队,队址设在高陂镇。
(二)茶阳片:由茶阳镇、青溪镇、西河镇、丰溪林场、粤电青溪电厂共同组建成立一支专职消防中队,队址设在茶阳镇。
每支专职消防中队至少由1名中队长,1名副中队长,1个战斗班(每个战斗班设班长1名,司机2名,消防员4名)共9名消防员组成。专职消防队员既可以是镇抽调的在编人员,也可以是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合同制职工。专职消防队的日常管理、执勤训练、灭火救援工作由高陂、茶阳两镇分别负责,管理经费由两个片的各个镇政府和企业共同协议承担,参与灭火救援的行动经费由发生火灾的镇政府或企业承担。
三、组建步骤
专职消防队组建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所在镇按照建设标准负责组建,并按以下步骤逐步推进。县政府将于10月上旬对高陂片、茶阳片组建专职消防队情况进行督查。
(一)定址。在县消防大队的具体指导下,高陂、茶阳两镇要完成专职消防中队队址的选定,并确保专职消防中队有最基本的训练设施及场所,灭火救援装备配备和办公室、器材室、车库、宿舍、报警电话等。
(二)经费筹集。组建经费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采取“县政府支持一点,所在镇出一点,企业捐一点”的办法解决。高陂专职消防队筹备经费由高陂片的高陂镇、光德镇、桃源镇、洲瑞镇共同筹集,茶阳专职消防队筹备经费由茶阳镇、青溪镇、西河镇、丰溪林场、粤电青溪电厂共同筹集。具体为两支专职消防队各购置一辆3.6吨新水罐消防车,每辆车的购车费用(含基本器材)为23万元,共46万元,县政府分别支持5万元,共10万元,光德镇、桃源镇、洲瑞镇、青溪镇、西河镇、丰溪林场、青溪电厂各出资4万元,共28万元,高陂、茶阳两镇分别负责承担剩余的购车费用,筹集购车经费必须于7月15日前完成。此外,高陂、茶阳两镇还必须负责筹集专职消防队队址及设施建设所需经费。
(三)岗前培训。合同制消防员上岗前由县消防大队负责集中培训。培训主要以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操作为主,培训结束后合同制消防员应达到三级战斗员标准。
主题词:消防 队伍 建设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09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