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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府办〔2009〕60号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09-12-29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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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重点项目责任单位:

    今年是“项目建设年”。为落实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县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我县确定了29项重点项目(详见附件1),这些重点项目涉及水利、城市建设、公路交通、建筑、文化旅游等多个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为此,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从推动绿色崛起和建设平安名城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一手抓项目建设,一手抓安全生产,真正把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负责同志要经常检查、指导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定期分析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了解掌握工作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有序推进。各镇(场)也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明确职责,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

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督促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参建企业层层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重点项目安全监管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和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施工现场管理,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对责任单位、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成立责任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对施工单位的作业场所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4、督促施工单位依照规定把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纳入工程项目设计规划内容中,严格审查,抓好落实;

5、定期召集会议,解决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6、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二)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使用、检验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的规定;

7、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有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8、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9、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10、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1、坚持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一般隐患及时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作业,做好安全警戒,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制订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1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三、落实措施,加大重点项目安全监管工作力度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一是严格源头管理。各有关单位对重点项目的规划、前期准备和审批、核准程序要严格检查,严把参建单位的资质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参建单位要坚决清理出施工现场;对应该而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要坚决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二是加强现场管理。各责任单位以及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大型机械作业要实行统一调度、专人管理。三是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把作业流动性大、劳务用工复杂、施工安全风险大的公路、电力、水利等在建工程项目作为排查治理重点,深入开展施工现场、项目部办公区、特种设备作用、施工临时设施、爆炸物品仓库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隐患要督促承建单位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府办《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梅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制度的通知》(梅市府办〔2009〕39号)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事故档案和台帐,并于每月的10日前将上月的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明细情况报县安委办(详见附件2)。

四、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要求,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事故情况,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对事故报告中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请各责任单位将重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半年工作情况和全年工作情况分别于8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联系电话:5536152),以便汇总报县政府和市安委办。

附件:1.大埔县2009年29项重点项目名称及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2.大埔县重点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细表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大埔县2009年29项重点项目名称及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序号

项目名称

安全生产责任单位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

大埔(土岭)220KV输变电工程

县供电局

何伟松

2

丽水湾商住区

县建设局

刘学忠

3

茶阳水电站工程

县水利局

张昭锋

4

县城湿地公园

县环保局

连申威

5

韩江重点堤围

县水利局

张昭锋

6

S332线茶阳至青溪段公路改造工程

县公路局

陈小春

7

埔城水电站工程

县残联

孙志凯

8

金帆四星级酒店

县招商办

罗伟南

9

大埔发电厂项目

县发改局

吴启兴

10

溪背坪水电站

县水利局

张昭锋

11

高陂工业生产基地管道天燃气

县招商办

罗伟南

12

S222坑海线公路改造

县交通局

张文东

13

X001高建线公路改造

县交通局

张文东

14

X005北双线公路改造

县交通局

张文东

15

X072文界线公路改造

县交通局

张文东

16

县城登山公园

县建设局

刘学忠

17

大兴路改造工程

县建设局

刘学忠

18

高陂镇沿江房地产开发项目

高陂镇政府

罗振康

19

双向数字电视整体平移项目

县广播电视台

刘钢选

20

县城饮用水工程

县水利局

张昭锋

21

韩江流域内陆核电站

县发改局

吴启兴

22

大潮高速公路

县交通局

张文东

23

香格里拉旅游度假村

县建设局、县旅游局

刘学忠、黄周水

24

锦绣客家

县建设局、县旅游局

刘学忠、黄周水

25

县城防洪堤加固和环城路改造工程

县水利局

张昭锋

26

110KV三河变电站

县供电局

何伟松

27

供电配网工程

县供电局

何伟松

28

自宜埔水电站

县水利局

张昭锋

29

梅大高速公路

县交通局

张文东

附件2:

大埔县重点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重点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完成

时间

督办

部门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主题词:安全  生产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09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