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0〕40号
关于印发大埔县开展基层综合应急救援
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开展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大埔县开展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我县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我县综合应急救援工作,优化整合各种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加强我县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应急机构机制、指挥平台、救援力量、政策法规、保障措施等建设。
二、建设时限
2010年6月至9月,用三个月时间在大埔县开展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工作。
三、组织领导
县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谢志云(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廖金鑫(县政府副县长)、罗伟纯(县政府副县长)、郑可超(县府办主任)
成员:汪德欢(县府办副主任)、蔡永斌(县府办副主任)、饶仁杰(县应急办主任)、徐运军(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张国术(县武装部副部长)、刘剑涛(县教育局局长)、陈世明(县公安局纪委书记)、张焕彬(县民政局局长)、刘广明(县财政局副局长)、罗永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连申威(县环保局局长)、刘学忠(县建设局局长)、张文东(县交通局局长)、罗万和(县农业局局长)、张志鹏(县水利局副局长)、严庆东(县卫生局局长)、廖列兴(县科技局局长、县地震办主任)、黄启蒙(县林业局局长)、刘永东(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官营生(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人)、池俊生(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赖富成(县气象局局长)、连军沈(县人防办主任)、阙富华(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何伟松(大埔供电局局长)、李国贤(县府办综合一组组长)、李兴建(县武警中队队长)、 罗志忠(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总经理)、张锦松(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总经理)、刘锋(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工作协调和督导,与各级和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工作交流机制,及时召开协调会,积极推进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汪德欢(县府办),副主任:饶仁杰(县应急办),成员:徐运军(县公安消防大队)、陈东兴(县公安局)、赖俊浩(县应急办),并成立三个工作组。
(一)队伍筹建组
组长:饶仁杰
成员:徐运军
任务: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稿件。队伍组建、完善各类预案、开展专业训练和演练、汇报表演落实,收集各专业队、专家库资料,明确调度、指挥、训练职责,健全县级应急指挥平台和体系。
(二) 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广明
成员:蒋绍红
任务:搞好后勤保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配备器材装备,出台器材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建立、完善应急物资信息沟通、联调制度。
(三)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国贤
成员:黄烈
任务:宣传报道、资料汇总、编发简报、制作DVD、汇报课件、宣传画册、宣传展板。
四、目标任务
通过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灾害事故应对工作需要;初步建立我县统一指挥、快速响应、协调有序、高效运转应急指挥机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消防部队发挥骨干作用、联动单位共同参与的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格局。
(一)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托公安消防大队挂牌组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赋予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应急救援现场临机处置权,有权调动各专业队伍和社会资源参加救援。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按照不少于30人要求编配人员,县政府调剂事业编制或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予以补充,加强专职消防队、联防消防队、志愿和义务消防队建设,并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响应指挥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指挥机构。建立并完善应急指挥机制,实行扁平化指挥,提高应急救援效能。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为总指挥、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相应的日常办事机构和灾时指挥机构。
2、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设立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综合应急救援统一调度指挥平台,提高预警能力,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快速传递。
3、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完善本地区、本系统和领域的各类预案,制定跨区域、跨部门作战预案,构建覆盖本地区、本行业和跨区域、跨部门的预案体系,并纳入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管理应用,建立应急救援响应机制。
4、完善充实应急救援专家库。成立火灾、医疗、化工、建筑、气象、环保、交通、地震、地质、防汛、矿山等应急救援专家组,将消防、医疗、交通、安监、民政、环保、林业、地震、地质、气象、水利、电力、燃气、通信、化工、矿山、铁路、海事、建筑、工程等部门、单位及相关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应急救援专家人才库,完善工作机制。
(三)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
1、制定出台《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明确应急救援力量、专家库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执勤出动,信息发布、物质储备、法律责任等相关要求。
2、制定下发《关于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加强政府对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组成、工作职责和经费保障等要求。
3、制定出台《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明确综合应急队伍的人员及装备的配备标准。
4、制定出台《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全面规划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装备建设、机制建设、模拟训练基地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工作。
(四)健全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1、建立经费保障渠道。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从制度上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
2、加强装备建设。引进新型、高效、实用的装备,重点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破拆排烟、生命搜救和反恐处突等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断优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结构。
3、强化物资保障。建立规范的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掌握本区域卫生、市政、气象、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应急装备物资情况,建立定期报告物资储备、使用情况制度,建立物资调拨网络和物资更新、轮换、补偿制度。
(五)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工作
1、加强专业训练。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任务需要,建立专业培训制度,开展专业训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2、强化联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演习,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下旬)
1、召开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
2、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负总责,对各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有效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下旬至8月)按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围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9月上旬)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和做法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形成档案资料、宣传展板、多媒体汇报材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贯彻国务院2009年59号文件和公安部长沙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任务艰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试点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众多行业、部门和领域,要积极与各部门协调沟通,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辖区应急救援工作特点和救援力量现状,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加快进度,力求实效。县政府将每月召开一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工作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工作组和试点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对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
(四)认真总结,广泛宣传。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墙报等多种途径,加大对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好的经验做法,形成试点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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