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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2009—2010年度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0〕5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0-08-12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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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0〕51

 

关于印发大埔县2009—2010年度农村

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2009—2010年度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大埔县2009—2010年度农村贫困户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0号),解决农村贫困群众住房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居屋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2009—2010年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13户,其中:贫困村530户,非贫困村283户。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列入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内容。

二、扶持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扶持的主要对象是农村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无房户(贫困村内的贫困户是电脑建档在册的),并现居住房屋残破简陋、不御寒冷和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各镇(场)应切实按照以上条件逐村逐户进行核准,确保扶持对象准确真实。

三、 工作程序

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的操作程序是:一是实行项目申报制。先由贫困户自愿申报,村“两委”审查并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由村委会集中将危房改造户名单报所在镇(场)审核后,由农户填写《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申请登记表》,再由镇(场)审核汇总报县扶贫办。二是建立信息库。各镇(场)在认真逐村逐户审核的基础上,负责将信息表按村装订成册,作为纸质档案材料长期保存备查。同时,做好房屋改造前后的照片收集工作。三是规范资金下达方式。农村安居工程资金下达由县委办牵头,组织县财政局、扶贫办等单位组成检查组下乡检查验收后,县扶贫办按贫困户建房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补助清单会同财政部门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财政局委托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户。

 

 

主题词:农业  农村  危房改造△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