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0〕69号
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
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订的《关于在全县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苏宗铭,联系电话:5551731。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大埔县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0〕3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0〕126号)要求,为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我县定于2010年9月13日至10月13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地税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县总工会、县工商业联合会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特制订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三法一例”执行情况检查内容
对全县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以下统称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外向型和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对电子、汽配等行业相关联企业下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企业执行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二)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企业工资支付特别是加班工资支付情况;
(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
(四)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履行和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
(五)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六)企业执行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情况;
(七)企业职业病防治和心理咨询辅导情况;
(八)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九)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
(十)企业工会组织组建和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15日前)。各镇(场)、企业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三法一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及开展“三法一例”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动企业按照要求自查自纠。
(二)执法检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各镇(场)、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所属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要限期整改,并上报县“三法一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抽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13日)。各镇(场)、企业主管部门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县将组织督查组对县就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按文件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本县《关于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搞好专项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检查。
县决定成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局、县地税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县总工会、县工商业联合会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的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确保“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县“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于10月中旬组织联合检查组深入到各镇(场)、有关单位、企业实施检查。各镇(场)、企业主管部门也要参照县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检查的目标任务、工作部署。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随时向上报告。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搞好舆论引导。
要结合专项检查,采用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要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动员社会对企业“三法一例”行为进行监督。
(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镇(场)、企业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1、请各镇(场)、企业主管部门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专项检查结束后,各镇(场)、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并请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大埔县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大埔县开展“三法一例”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大埔县成立“三法一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县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何凯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刘建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
刘红叶 县卫生局纪检组长
张开奕 县地税局副局长
江逢宾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廖永平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人
刘胜钊 县国际商会大埔分会副会长
蓝振东 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
罗巩华 县总工会副主席
罗建丰 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主题词:劳动 执法检查△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