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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0〕73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0-12-01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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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0〕73

 

关于印发大埔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现将《大埔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大埔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亚运”为目标,以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为载体,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确保火灾形势平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广州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专门成立大埔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廖金鑫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公安局罗广斌副局长、县公安消防大队徐运军大队长担任副组长,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运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整治内容

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等为主要内容,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四大行动”,即: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当前社会稳定、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重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在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专项行动自查,发动农村、社区广泛开展一次专项行动排查,形成自上而下、纵横到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大攻势,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本地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分级监督管理。要全面落实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派出所逐级、逐人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充分发挥“广东省社会单位e网管理系统”作用,加强对社会单位隐患排查的工作指导和实时监管;要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通过“两办两队”(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防火巡查服务队、专兼职消防队)作用,不间断开展防火巡查,不断推进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监督工作重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地毯式”、“拉网式”的方式,对监督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彻查隐患,全面落实监督检查实名制,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特别是要加大对县公安派出所的指导力度,督促其加强对第三级“小、远、散”单位和社区、农村的消防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建立电子档案,登记造册,做好排查、整改、销案和监督执法记录,存档备查。

(四)全面加强督导检查。要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逐级督导、技术支持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专项行动期间,县政府将组织督查工作组采取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到各镇场、各有关单位开展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明察暗访专项行动。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进行通报点名、蹲点帮扶措施,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10月15日前)。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0日)。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群结合”的原则,区分层次,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重点监管阶段(11月11日至1231日)。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小”场所等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查火灾隐患整改,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机制;要督促社会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逐级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自身管理。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要将公安部消防局提出的“七个一律”要求作为铁的纪律,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敢于动真格、敢于碰硬,不搞“下不为例”,不搞“以罚代改”,切实增强执法震慑力。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和屡教屡改的消防违法行为,采取拘留、责令“三停”、强制执行等措施,分类实施处罚。

(三)开展“六个一”活动。要深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 “三个活动”:即10月、11月的新《消防法》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单位发放“四个能力”建设宣传挂图活动,11月的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要召集本地人员密集场所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会议,把“四个能力”建设内容作为重点,开展“三项活动”,即:开展一次不走过场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其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和一次灭火疏散实战演练,督促其开展一次自我评价,确保年底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四)强化信息动态报送。专项行动实行每月一报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发现的困难问题,做到边总结、边巩固、边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于122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至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孙柳云,电话:5520418,邮箱:dabuzzb@126.com)。

 

主题词:安全生产  消防  整治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