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0〕81号
关于做好大埔县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
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拆迁工作的督办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列入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顺利进行,县政府办公室于2010年7月23日发出《关于做好大埔县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拆迁工作的通知》(埔府办〔2010〕52号),各有关镇、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落实专人现场调研确认,做好线杆线路迁移方案。根据各堤现场调查,茶阳城区防洪堤建设范围内的电信、移动、联通及供水设施已作迁移,但供电部门的线杆线路等设施仍未迁移,侨中对面竹林头的国防线未作迁移;三河汇东堤,高陂三洲堤、党溪堤、塘溪堤的电信、供电线杆线路全部未作迁移,已严重影响堤围建设的施工进程。
韩江、梅江沿岸重点堤围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是省、市督办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必须在2011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目前,这些堤围建设的招标工作已经完成,并全面进入施工。为此,各物主单位务必要贯彻落实好埔府办〔2010〕52号文件的要求,按文中统计表所列的项目,对号入座,于2010年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迁移工作,迁移费用由物主单位自负;到期未进行迁移的,由物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原因,同时由县政府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处理,费用由物主单位负责。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水利 堤围建设△ 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