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0〕96号
关于印发大埔县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大埔县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
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做好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大埔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步骤的要求,各涉及镇和职能部门通力协作,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攻坚克难,在2011年1月底前完成征地工作和基本完成沿线拆迁协议签订工作;2011年4月底前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确保2011年1月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正式开工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大埔县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总顾问:丘小宏(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谢志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组 长:郭 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郑可超(县府办主任)、罗永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刘锦坤(茶阳镇党委书记)、胡文恭(西河镇党委书记)、黄漩(三河镇党委书记)
成 员:曾令根(县法制局局长)、廖坚(县发改局副局长)、刘建成(县财政局副局长)、罗广斌(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广明(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肖茂南(县农业局副局长)、杨建海(县水务局副局长)、郑捷庆(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贺进辉(县林业局副局长)、张中斌(县环保局副局长)、张晋建(大埔供电局党委副书记)、张志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吴萍萍(县人社局副局长)、黄咏辉(县社保局副局长)、李群锋(电信大埔分公司副经理)、罗明媚(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郭文彬(茶阳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刘采峰(三河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巫运发(西河镇党委副书记)、赖俊浩 (县府办综合组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征地拆迁日常事务,由郑捷庆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在西河镇。
(二)县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
1、派驻茶阳镇工作组:
组 长:张传裕
组 员:刘国东 成永泉
2、派驻西河镇工作组:
组 长:丘伟贤
组 员:刘建勋 刘鹏万
各工作组通力协作、相互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各相关镇、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协调部署,迅速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县有关单位及涉及镇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组织审查工作。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以及征地报批工作。
3、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配合做好高速公路的界桩放样工作,负责做好征收乡村道路补偿评估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的指导及财政监督工作。
5、县农业局:负责做好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农田灌溉设施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6、县林业局:负责林地占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和调剂解决林木指标等工作,负责做好征地拆迁过程中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工作。
7、县水务局:负责受影响水利设施修复以及水土保持设计、指导、监管工作。
8、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拆迁户安置点规划设计和建设监管工作。
9、县房管局:负责被拆迁房屋补偿的评估测算工作。
10、县环保局:负责环保手续的办理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
11、县审计局:负责依法对征地拆迁工作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12、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宣传征地拆迁有关的法律政策及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的舆论氛围。
13、县信访局: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及道路施工中的信访接待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
14、县人社局、县社保局:负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出台及做好相关工作。
15、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廉政监督,依法查处渎职、失职以及不作为等行为。
16、县维稳办: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的协调工作。
17、县公安局: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的治安环境保障工作,依法打击阻挠项目征地拆迁违法行为。
18、县法院:负责对“钉子户”的强制征收、拆迁工作。
19、县法制局:负责征地拆迁政策的把关及有关行政案件的处理工作。
20、大埔供电局,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负责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杆线迁移工作。
21、沿线各镇党委、政府:负责征迁范围内各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完成征地拆迁范围内土地、建筑物的丈量和附着物的清点及补偿款的发放和社会稳定维护工作。
(二)征地拆迁工作组职责:
1、县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征地拆迁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参与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建设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
(2)指导、协助沿线各镇开展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督促沿线各镇按要求落实工作进度,如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沿线各镇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4)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报告征地拆迁工作情况和进度。
(5)负责处理好征地拆迁工作的相关遗留问题和信访接待工作。
2、沿线各镇征地拆迁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
(1)在县征地拆迁工作组的指导下,负责做好辖区内征地拆迁的宣传、发动、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和开展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征用土地如期交付使用。
(3)负责处理本辖区内拆迁安置工作。
(4)负责本镇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按上级要求及时、足额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直接发放到位。
(5)负责处理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关遗留问题和信访接待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21日—11月30日)。
主要任务:
1、沿线各镇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职人员;
2、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县动员大会后3个工作日内,沿线3个镇都要组织开好本镇的征地拆迁工作动员大会,出席人员为各镇党委、政府全体领导,驻各镇的县征地拆迁工作组人员,各镇抽调的工作人员,相关村的全体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全体党员、退休老同志。
3、召开征地听证会。2010年11月28日前完成,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4、召开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听证会。11月28日前完成,由县人社局、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5、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工作。相关镇村都要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张贴县里印发的通告,在沿线村组醒目的地方刷写和张贴宣传标语,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将征地拆迁的相关政策和县里做法要求迅速宣传贯彻到村组、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上级的政策深入人心,让政府的决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第二阶段:清点补偿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月20日)。
主要任务:
1、征地组负责做好土地丈量、果树清点工作,认真核对土地丈量、果树清点数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汇总结果进行公示并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议;
2、拆迁组负责做好拆迁房屋丈量及需迁移坟墓清点工作,认真核对拆迁房屋丈量及需迁移坟墓数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汇总结果进行公示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3、做好征地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工作。
(三)第三阶段:安置移交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
主要任务:
1、做好拆迁户拆迁安置工作;
2、将已征收的土地移交建设单位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梅大高速公路建设已被省政府列为2010年重点督办项目,是市、县今年确定的重点项目之一,也是我县前所未有的大工程、大项目,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一切为了梅大高速公路,一切服务梅大高速公路,一切服从梅大高速公路的观念,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如期开工建设。
(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和沿线各镇党委、政府要服从县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加强协调,在全县形成上下同心、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全力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县、镇两级参加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和分工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不推诿、不上交,不激化矛盾。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有关单位和沿线各镇党委、人民政府以及村委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速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征地拆迁政策,使沿线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建设高速公路机遇难得,是为地方求发展、为群众谋利益,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支持公路建设,为梅大高速公路大埔段(东延线)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对因高速公路建设受到影响和损坏的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及时提出修复意见,配合县征地办与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组织修复,确保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对征地过程中,群众土地权属有争议的,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为了不影响施工用地,在土地权属未明确之前,由工作组和用地单位记录清楚被征土地(被租用土地)的位置、面积、地类并请权属争议方共同签字认定,待后解决。
(五)妥处矛盾,确保稳定。对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协调、及时解决。对政策明确规定的问题,要确保按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对因政策不完善造成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予以妥善处理;对没有政策依据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清楚,不开任何政策规定的口子。对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要提前制定预案,及时发现,迅速化解,防止事态激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镇、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维稳办等单位和部门,要重点负责征地拆迁期间的群体性上访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尽全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六)严明纪律,加强督查。县委督查组、县府办督办组以及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督查,严肃查处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整体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严肃查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以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题词:公路 建设 征地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