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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府办关于开展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埔府办〔2011〕26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4-14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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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1〕26

 

转发市府办关于开展镇(街道)统计基础

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各镇(场)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市府办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同时,县政府将在4月中旬对全县的镇(场)统计基础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市府办《关于开展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贯彻落实。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镇(街道)

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梅市府办明电〔201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府办《关于加强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201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今年5月中旬开展全市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对象

2011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对象为全市各镇(街道)。

二、检查重点内容

各地贯彻落实市府办《关于加强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2011〕5号)精神的情况。主要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包括统计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经费落实情况。(详见附表)

三、检查的工作方式和步骤 

检查工作采取到镇(街道)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时间安排在2011年3—4月,各县(市、区)所辖镇(街道)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照省、市关于加强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自查工作。第二阶段为督查落实阶段,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市政府将从市府办、市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统计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基层统计建设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抽查方式对每个县(市、区)50%以上的镇(街道)进行抽查。对基层统计建设工作不落实的镇(街道)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表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项  目

内  容

检查情况

镇(街道)是否建立统计工作站。

镇(街道)统计工作站是否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挂上“统计站”牌子。

镇(街道)统计工作站是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其中:计算机(  )台、打印机(  )台、复印机(  )台、传真机(  )台、资料橱柜(  )个。

镇(街道)统计工作站是否配备专职统计人员(  )名。

镇(街道)统计工作站是否由各镇(街道)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兼任站长。

各村、社区(居委会)是否有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名。

镇(街道)统计人员是否持上岗证。

镇(街道)统计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征得县(市、区)统计部门同意,实行双重管理和备案制度。

财政部门是否将统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列入预算具体数额,县级2010年    万元, 2011年    万元;镇(街道)级2010年    万元,2011年    万元。

镇(街道)是否落实统计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开展日常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经费,2010年    

是否建立镇(街道)统计人员津贴制度,每月    

 

附件:

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            县(市、区)             镇(街道)

检查组组长(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主题词:统计  基础建设  检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