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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大埔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埔府办〔2011〕38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6-22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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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138

 

于印2011年大埔县食品品安全

任制考核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2011年大埔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1年大埔县食品品安全任制

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大埔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暂行规定》(埔府办〔2005〕76号)和《大埔县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埔府办〔2005〕77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食安委监管职能单位。

二、考核内容

考核共有三项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满分为100分(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抽查、单位自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县食安委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平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二)各单位按照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实际,进行自评得分。

(三)年终由县政府组织考核组对各镇(场)、县食安委职能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最后由县政府综合评定得分。

四、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分先进、表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按各单位考核得分高低顺序评选先进单位和表扬单位;7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单位。对被评为先进单位、表扬单位的镇(场)和食安委成员单位,将由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则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主题词:经济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  责任制考核  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