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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实施方案通知 埔府办〔2011〕42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6-22 00: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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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142

 

关于印发大埔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实施方案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大埔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扶贫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以下简称“双到”工作),促进我县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增加农民收入,更好地发挥扶贫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和使用效益,根据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要求,以更高的认识、更强的责任、更大的力度、更好的方式,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硬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有效路子,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担保小额贷款,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有效帮助促进贫困户选上项目、启动生产、扩大自主创业,更好更快实现增产创收、脱贫奔康的目标。

二、合作金融机构和专项资金来源

(一)合作金融机构:以在农村设立网点较多的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为主,其他金融机构为辅。合作期限自2011年3月开始,暂定两年。

(二)扶贫贷款风险保证金来源:风险保证金由中央、省、市扶贫专项资金或其他资金中统筹安排。以后根据需要,增加风险保证金规模。

(三)贴息资金来源:由帮扶单位自筹

三、贷款对象和条件

贷款发放对象主要是:有劳动能力、有发展项目、经县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户主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勤俭持家、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贷款主要用于种植业等项目并在金融机构没有不良贷款的农户。

四、贷款保证额度和期限

扶贫贷款风险保证金为每个贫困户提供与贷款额80%的风险保证,贷款总额最多不超过10000元。扶贫贴息贷款风险保证期限为一年。

五、贷款贴息原则

(一)贴息对象:全县定点帮扶村建档贫困户。对不执行和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农户不予贴息。

(二)贷款额度:每户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0000元。

(三)贴息期限:期限为1 年,不足1年的,依照贷款时间据实贴息。

(四)贴息标准:在贴息期限内,按商定的合理利率(基准利率+上浮利率)全额补贴。

(五)贴息方式:直接核补给贷款贫困户。

六、贷款发放及贴息程序

(一)农户申请。农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村委会索取《扶贫贴息贷款申请表》自主填写(一式四份),并经村委会、帮扶单位审核,向放贷金融机构申请贴息贷款。

(二)现场评估确认。放贷金融机构接受申请后,对农户进行现场贷款调查评估,并负责将农户提交的《扶贫贴息贷款申请表》报帮扶单位审核确认。

(三)办理贷款。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准入条件,并经村委会、帮扶单位审核确认。具备申请贴息贷款资格的,由放贷金融机构按照农户小额贷款有关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手续时,申请人必须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等证件,同时到场,当面签字确认。

(四)拨付贴息。农户在贷款到期日后填写《扶贫贷款贴息申请表》,附还款凭据、利息支付凭据的存折帐号,由村委会、帮扶单位审核无误后,由帮扶单位将贴息资金直接拨到农户个人存折上。

(五)贷款收回。贷款到期的,由放贷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农户必须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

七、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管理

(一)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对象资格核实、项目跟踪管理服务、贴息确认,协助县农村信用联社对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测、评价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主要对担保资金开展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设专户,设立专账,专人管理。

(三)县农村信用联社:主要负责扶贫创业贴息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贷款投放和回收的管理,对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并定期向扶贫、财政部门提供扶贫贴息贷款审批、发放、使用有关情况。同时,要在保证贷款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放宽贷款条件,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四)监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扶贫创业贷款贴息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发现问题要从速从严处理。

(五)涉农部门:负责帮助贫困户选准发展项目,搞好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确保贴息贷款资金发挥作用。

(六)镇(场)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宣传、发动工作,负责对申请贴息贷款农户资格进行初次审查确认;帮助选择发展项目;协助银行部门了解核实贷款农户生产发展能力、进行贷款贴息资金使用效果测评和贴息贷款收回等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团结协作,规范动作,以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扶贫贷款贴息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召开各级干部会议、村民大会、群众代表座谈会、印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登门入户谈心等形式,对农村广大群众进行深入宣传,既要使广大农村懂得这是党和政府帮助贫困户摆脱贫困的一项新措施,又要使群众了解享受扶贫贷款贴息的对象、条件、标准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教育贷款对象诚实守信,认识到贴息贷款是一种减轻农民负担的方法,而不是无偿的扶贫款,要按照贷款协议的约定,按时偿还本金,否则将会造成终身的个人征信负面记录。

(三)创新思路,争取支持。通过发动社团组织、外出乡贤、老板、企业家、合作社、协会等为农户提供担保或组织信用较好的村民组成联保小组等形式,帮助贫困户解决缺乏担保或担保能力不足的问题,使农户贷款得到款、享受得到贴息贷款的实惠。

(四)强化监督,确保安全。有关部门要加强贷款、贴息资金和贷款农户的监督管理,对转移用途,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要及时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

 

附件:1.扶贫贴息贷款申请表

2.申请扶贫贴息贷款农户汇总表

3.扶贫贷款贴息申请表

 

主题词:金融  贷款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