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1〕24号
印发201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埔各单位:
《201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按照《201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工作计划,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全力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大埔”的要求,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终极目标,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效提高科学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根据《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一)编制规划,完善预案体系。组织编制我县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快完成县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及时编制各类专项预案操作手册;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按照市有关要求,着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率。
(二)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监测预测准确性;健全每季度一次的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定期会商制度;建立紧急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预测信息。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值守应急与信息报送工作
(一)加强值守应急检查。进一步完善值守应急各项制度,强化值守应急工作,组织人员每月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对各镇(场)、各有关单位的值守工作进行抽查,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
(二)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和水平。严格按照《梅州市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杜绝迟报、轻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现象。
三、健全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推进应急队伍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综合应急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大埔县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重点打造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群众遇险事故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建筑坍塌事故处置等应急队伍体系;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应急志愿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组建方案,完成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工作。健全应急救援调度指挥机制,建立应急指挥常设的协调机制。
(二)建设应急平台。按照市加快应急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应急平台建设方案,筹措资金,加快建设信息报送、视频会商、指挥调度应急平台体系。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护场所建设。积极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推动应急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多渠道多形式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不断完善全县避护场所相关设施,并把应急避护场所的使用演练纳入各类应急预案演练。
四、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工作
(一)切实加大应急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以及在镇、村(社区)设立应急知识宣传栏等形式,全面普及应急知识,力求做到应急知识宣传全覆盖;拓宽应急宣教培训渠道,通过举办专题会、培训班等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推动应急管理网站建设。着力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网站建设,2011年上半年完成县应急管理网站建设任务。同时加强网站维护,做到有及时更新、有栏目创新,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网站的宣教作用。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一)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根据省、市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在不断提升应急管理“五个一”试点水平的基础上,按示范区建设标准,确定一个镇建立市级应急管理示范区,并于9月底前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
(二)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派出指导组,指导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使各镇(场)、基层单位在机制建立、预案编制、队伍建设、制度管理、物资保障等方面有新提高。
六、推进应急区域合作
落实粤东北六市应急管理合作协议,积极推进毗邻县之间的区域合作,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七、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督查
加强对各镇(场)和县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及《条例》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2011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八、其他
认真落实《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积极完成县应急委及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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