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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组织参加2011年广州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1〕71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11-07-19 16:4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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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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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组织参加2011年广州博览会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组织参加2011年广州博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大埔县组织参加2011年广州博览会工作方案

 

  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团参加2011年广州博览会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1﹞107号)要求,我县决定组织、发动企业及有关人员随梅州市组团参加2011年广州博览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 总体要求

本届广州博览会以“立足珠三角,面向海内外,服务全中国”为宗旨,以加强区域合作,拉动内需为重点,全方位展现穗梅对口帮扶成效,多层次展示“双转移”共建成果,广泛开展产业对接,密切经贸合作,深入招商协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全力助推绿色的经济崛起。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参加2011年广州博览会的各项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参加2011年广州博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罗伟纯副县长任组长,县经协办余拱昌主任、县经信局李小金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余拱昌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经协办,具体负责联系落实参展工作的有关事宜;组织发动本县内的工业企业和省、市农业龙头企业、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及私营企业参展。

  联系电话(传真):5522676;联系人:葛强发、梁诗名、黄广虎。

  • 参展时间、地点及展品范围、展位分配、参展形式

  (一)展会时间:8月26—29日。

  1、开幕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9时。

  2、展览时间:2011年8月26日—29日(每天9时—17时)。

  3、撤展时间:2011年8月29日(13时—17时)。

  (二)举办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

  (三)展品范围:名优稀特农产品、拳头产品和优势企业产品,以及有关单位的招商引资成果等。

  (四)参展面积:全市预计租用32个标准展位,每个展位面积为3M×3M,共计288平方米。

  (五)展位分配:各县(市、区)政府初步分配额为每县4个展位。其中:1个展位由广州市免费提供,其余3个展位由广州博览会组委会按每个3600元收取租用金,于7月25日前汇市协作办。

  (六)参展形式:本次博览会以梅州市人民政府名义统一参会参展,由市协作办统一组织。

  四、参展、参会要求

  我市将按照“简约、时尚、大方”的原则和“体现客家特色,展现客都风采”的要求,依托梅州展区,以图文展板和实物展品相结合,以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为重点,集中宣传展示穗梅对口帮扶成效、绿色的经济崛起成果和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集中宣传展示我市“双转移”的发展潜力,集中宣传展示深厚的客家文化和丰富的旅游资源。

  (一)县有关单位及参展企业及参会人员要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此次参展和参会的落实工作。

  (二)市要求我县要完成4个展位。各参展企业于7月25日前要做好参展申请表、参展单位简介、参展产品清单的填报和参展产品的资料宣传介绍以及布展等工作。企业参展费用由企业负责。

  (三)被安排指定的参展企业要本着对政府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做好参展工作。

 

 附件:1.2011年广州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2.2011年广州博览会参展产品清单表

            3.2011年广州博览会经贸合作项目汇编申请表

     4.2011年广州博览会经贸合作项目签约申请表

 

    主题词:经贸  博览会△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