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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1学年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人数控制数的通知
埔府办〔2011〕130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11-12-30 14:5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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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1〕130号

 ———————————————

关于下达2011学年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

生活费补助人数控制数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教育局、扶贫开发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下达2011学年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人数控制数的通知》(梅市教[201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1学年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人数控制数下达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镇(场)要成立以镇领导任组长,纪检委员、中小学校长、村委会主任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本镇控制数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有关工作。 

  二、各镇(场)享受“生活费补助”的困难家庭学生人数和金额应按县下达的控制数执行。

  三、“生活费补助”的对象按《广东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确定,即以各镇人民政府为单位进行,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分七步走:

  1、各镇(场)“生活费补助 ”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县领导小组通知后在2天内召开各村有关方面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2、各村成立有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各自然村小组长、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妇女代表、人大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进行动员和部署。

  3、家庭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有子女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农户提出补助申请。

  4、村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补助对象的初评名单。

  5、将初步评定的名单在公共场所张榜公示,设立意见箱和安排接受群众询问的场所和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有条件的要用广播公布,让全村都知道,张榜时间要有三天。

  6、各村再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根据群众意见,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补助名单。

  7、各村将确定的补助名单和申报情况报镇(场)领导小组初审后再报县领导小组审批。

  在评定“生活费补助”对象时明确申报资助学生条件为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中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的在校子女,在此基础上优先考虑:

  1、革命烈士子女;

  2、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

  3、父母重大病症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

  4、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

  6、家庭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

  7、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8、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生活费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下达。

  五、各镇(场)应在2012年1月20日前将“广东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申请表”送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埔县教育局计财股)审批,同时将“2011学年大埔县农村特殊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册”录入电子表格后发送到大埔县教育局计财股邮箱:Dbxjyjjcg@21cn.com。录入时应注意按学生所就读的学校分好,到外镇就读的应录在表册的最后,以便检查。鉴于历年来存在部分乡镇上报不及时的情况,各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此项工作。凡未按时上报“2011学年大埔县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册”及“广东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的,一律取消该镇(场)的“生活费补助”指标,原定补助对象的补助资金由该镇(场)负责筹集发放。

  六、各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做好“生活费补助”实施工作,严禁将非农业户籍学生纳入生活费补助范围,严禁将小学指标评给初中学生或将初中指标评给小学学生。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和县监察局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把省委、省政府的此项民心工作做好。

 

  附件:二○一一学年广东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登记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11学年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控制数

 

 

编号

镇场

1500元

以下贫困

人口数(人)

控制人数(人)

控制金额(元)

小计

初中

小学

合计

初中

小学

-

合计

38468

7542

2262

5280

1508400

452400

1056000

1

湖寮镇

1990

390

117

273

78000

23400

54600

2

茶阳镇

3103

608

182

426

121600

36400

85200

3

高陂镇

5735

1124

337

787

224800

67400

157400

4

青溪镇

2321

455

136

319

91000

27200

63800

5

三河镇

2287

448

134

314

89600

26800

62800

6

大麻镇

3885

761

228

533

152200

45600

106600

7

银江镇

3385

666

201

465

133200

40200

93000

8

洲瑞镇

1429

280

84

196

56000

16800

39200

9

光德镇

1454

285

86

199

57000

17200

39800

10

桃源镇

833

163

49

114

32600

9800

22800

11

枫朗镇

3599

706

212

494

141200

42400

98800

12

百侯镇

1991

390

117

273

78000

23400

54600

13

大东镇

3115

611

183

428

122200

36600

85600

14

西河镇

3218

631

189

442

126200

37800

88400

15

丰溪林场

123

24

7

17

4800

1400

3400